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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修文外国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信访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8 10:38 信息来源:教育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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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信访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公开、公正的有力保障,是学校沟通和联系广大师生、家长、社会的重要渠道;可以充分调动师生、家长社会监督学生资助工作正常进行。为加强我校资助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学生资助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建立和健全畅通的信息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家长、社会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改进学校资助工作,为学校资助工作创造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

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认真执行省市区有关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法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行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制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

二、资助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校务会负责学校资助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处组负责学校资助信访的综合、协调和日常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按其职责处理相关的信访问题。

三、资助信访工作程序

(一)来信办理

1. 登记编号;

2. 分类报送有关领导阅批;

3. 凡署名寄学校领导的信件直接送至有关领导本人批阅;

4. 根据校领导批示及管理权限分级归口办理;

5. 对事关学校发展建设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来信及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视情况在适当范围公布。

6. 做好存档工作,按来信类别,整理后存档。

(二)来访接待

1.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

2. 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了解来访人来访的目的、要求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

3. 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应说明理由或原因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应由所属处组解决的问题,通知其处组接待处理;

4. 需向领导汇报、请示的,报送有关学校领导审批办理;

5. 做好存档工作,来访处理完毕,按来访类别整理相关材料存档。

四、资助信访工作责任与目标

1. 实行资助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校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

2. 注重学生资助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提高资助信访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3. 资助信访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将控告、检举材料和信访人要求的保密内容泄露给被控告人、被检举人;不得丢失、匿名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