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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石桥中心中学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8 23:03 信息来源:区教育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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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常规工作是教学工作的核心。为规范我校教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计划

1、学校教务主任、教研组长要在学期初制定并公布学校教学计划和教研组计划,对教师学科教学计划的制定提出明确要求。

2、教师要在开学后一周内制定出所任学科教学计划,经领导审定后执行。

3、学科教学计划的制定要以新课程标准为指导,以教材为依据,以学情为基础,兼顾学校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与本学科相关的要求,讲究科学性,注意可行性。

4、教学计划大致包括:学情分析、教材分析(教学目标、重点、难点等)、教学方法、研究专题、教学进度表等。

二、备课

1、认真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与基础。教学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教案),是教师执行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及开展课堂教学的具体方案,备课又是写教案的基础,写教案是备课的一部分。教案要求简明、灵活、实用,并随着每年的实际情况及学科的发展,不断修改,不断完善。

2、备课包括个人备课和集体备课。教师备课,应以个人钻研为主,推行集体备课,但年级组同学科要组织必要的集体研究,共同讨论教学中的重大问题。集体备课可以集思广益,解决疑难,交流教学经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同时,也是培养师资,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一种方法。

3、按照课程标准及教学基本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全面掌握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及其结构;明确所授章节的内容在本学科中所处的地位;了解本章节的内容与其他章节以及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确定本章节的重点,难点,力求少而精。要充分把握教材中素质教育的内容及要求,科学安排巩固练习。

4、在认真钻研课程标准及教材,正确理解和把握教材的同时,还必须阅读和教学内容有关的参考资料,综合各家之长,做到既不拘泥于教材,又要创造性地使用教材,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5、选择科学的教学方法。一是要因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对象而异,体现多样性和灵活性;二是要符合教学规律,遵循教学原则,体现科学性。“教学有法,教无定法”。每个教师都应根据既定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和不同的教学对象,采用最适合的教学方法。

6、备课要面向全体学生,应根据平时及课前了解,依据学生年龄及心理特征,预见学生接受新知识可能遇到的学习障碍和可能提出的疑难问题,以及学生对教材的理解程度,注意学生的个性发展,品德修养和科学世界观的建立,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7、提前写好教案。教案的内容大致包括;课题、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等)、教具准备、学具准备、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流程(教学活动设计)、板书设计、课后反思等。教学流程要体现新课改理念,注重学生三维目标、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落实,注意与信息技术的整合,反对机械照搬参考资料。

三、课堂教学

1、教学方式应当服务于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应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环境,充分营造自主学习的空间,为每个学生提供平等参与的机会,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知识、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得到充分发展。

2、改变教师教的方式和学生学的方式,从学生出发,引导学生进行富有个性的创造性活动,从中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改变课堂教学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注重师生的双边活动,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合作、探究。

4、改变课堂教学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传授的现状,加强课堂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5、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能科学合理的制作课件,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6、采用多种形式及时反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依据问题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矫正、补救措施。

7、使用普通话,书写规范字。

四、实验教学

1、实验课是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通过实验教学,不仅可以验证、巩固和加深理解所学的理论知识,而且也能使学生树立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探索真理,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严格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及动手的能力。

2、实验课要贯彻精讲多练的原则。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动手操作。实验过程中,教师应注意对学生进行启发、诱导、指导和督促,严禁代替。

3、认真备课,做好实验准备工作,重点讲清每次实验的内容和要求、仪器设备的特性和操作规程。

4、每次实验要有原始记录,并正确分析实验成功与否的原因,找出实验误差。

5、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的实验成绩,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应责成重做,每次实验均要记分,列入平时考核成绩内。

6、不断进行实验改革。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设计性实验和综合性实验。

五、作业布置与批改

1、做业布置要适量、适度,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要体现综合性、实践性、发展性。

2、培养学生独立、按时完成作业的习惯,杜绝抄袭现象。对作业中的错误,要求学生及时改正。

3、批改作业要及时、灵活、多样,以批为主,指出错处。批语要具体、明确,重在评价、指导和激励,有批改日期。

4、教师要有作业批改手册,对学生作业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矫正。

六、课外辅导

1、辅导应做到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发展学生的特长。

2、辅导要以学生独立钻研、自学为主,点拨为辅。

3、辅导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参与率高。

4、根据需要,可以采取集体辅导或个别辅导的形式。 

5、严禁利用课外辅导加重学生负担。

七、评价

1、过程性评价:注重对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的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与赏识功能。

2、总结性评价:教师要把对学生平时评价的结果做出总结性的评定。学期或学年的总结性评价应在期末停课考试前结束。

3、评价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充分体现评价的作用,要准确、客观、公正。

八、教研活动

1、认真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和培训活动,以课程改革为契机带动教学研究。

2、加强集体备课。集体备课必须有主题,必须体现新的课程标准。并搞好组内教研活动。

3、积极参加听课、说课、评课等教研活动,每位任课教师至少每学期做一次中心发言人,同时要讲评。

4、坚持每周听课不少于一节,并能主动接受学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5、每个教师必须有明确的教研、教改课题,期末每人至少撰写一篇教研总结及教学案例,年内每人至少撰写一篇教学论文。

九、教育科研

认真开展科研活动,以科研带动课改。

十、教学总结

认真回顾自己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将积累的数据、经验加工整理,写出书面总结(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情况,教学经验,教学体会,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


石桥中心中学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奖惩细则、学籍管理制度、学生资助政策、学生相关活动方案等)

【学生奖惩】

一、奖励:

1.对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奖励分为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在全校范围内大力表彰。

2.每学期评选一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文明之星”和各项活动中突出的个人。

二、处分:

1.学校对违反校规、破坏纪律、犯有严重或较大错误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酌情给予处分。

2.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3.给予学生纪律处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校纪为准绳,必须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联合研究决定处分的等级,所有材料均由政教处备案。

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得到家长的配合。对受处分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对能认真改正错误并有明显进步的,由本人申请,班主任、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报政教处批准,可撤消处分。

优秀班干部评选条件

一 、思想要求进步。作风正派,道德品质好。

二、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为集体服务。

三、团结同学。积极开展互助互帮活动。

四、遵守纪律,助人为乐,文明礼貌,尊敬师长,主动协助老师做好工作。

五、在同学中能发挥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和组织能力, 能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并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能把同学带动起来。

六、工作认真、任劳任怨、勇于创新,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和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初中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最基本的常规管理,对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籍的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入学学籍建档规定1、新生入学报到时,领取“新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由学生家长按照户口簿分别填写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长姓名、住址、电话等内容,由班主任收齐后统一输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

2、新生入校后,在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教导处要完成下列工作:①将每一位新生信息输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并电子摄像;

②打印学籍卡;

③造具新生花名册(其姓名必须与户口簿一致);

④收集学籍卡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后,存档管理,其他人不得乱动。

二、学籍管理规定

1、学生不得留级,并从严接收复读生。严禁随意更改学籍和办理双重学籍。

2、转学规定:①学生转学由教导处负责按章操作、办理手续,学校其他人员不得插手代办。

②转学手续办理程序:

A、转出:家长持转入学校开具的三份转学申请书,到市教育局签具意见、盖章,再到我校签具意见、盖章,之后交回我校一份,其余两份由家长交给转入学校。我校接到转入学校和市教育局签具意见并盖章的转学申请书后,将学籍管理系统中的该生转出,等待市教育局的审核,否则不予办理转出手续。

B、转入:由我校开具三份转学申请书,交学生家长到市教育局签具意见、盖章,再到转入学校签具意见、盖章,之后交回我校两份。我校接到完备的签具意见并盖章的转学申请书后,将学籍管理系统中的该生转入,等待市教育局的审核,否则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3、休学复学规定:①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导主任审核,报校长批准。

②办理休学手续时,需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教导处开具休学手续报市教育局审批,休学期限为一年。

③学生复学,由本人或家长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健康证明)并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能如期复学,复学学生原则上随下届学生学习,复学学生的学籍号不变。

4、每学期初,按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表对各班转入、转出、流失学生进行一次档案清查。各班主任按照表格要求如实登记后,交教导处分类造册备案。

5、学籍档案工作是班主任工作之一,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

 【石桥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济政字〔2012〕87号)和《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方案》济任教字〔2012〕70号文件精神,及最新济宁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残联、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济教字〔2021〕40号)文件精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生活学习,使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及时得到帮助,确保资助公开、公平、公正,发挥财政补助资金应有的作用,促进教育公平。特制定《石桥镇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一、家庭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以下因素:

(一) 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 家庭财产及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

(二) 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 无人抚养、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 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 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 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情况。

(四) 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 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五) 学生消费因素。主要包括学生消费金额、消费结 构等情况。

(六) 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主要包括家中有长期病人或无劳动力的。

第九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可分为特殊困难、 困难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等二至三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一) 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 贫、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困难学生;

(二)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三) 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四) 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受艾滋病影响儿童);

(五) 困境儿童;

(六) 烈士子女;

(七)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八) 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 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常年卧床不起等)造成经济 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参照有关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无特殊情况,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需资助者,需提供相关家庭经济困难 证明材料。

(一) 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 农村户籍在城内购置一套(含)以上房产的;城 镇户籍有两套(含)以上房产的;

(三) 家庭中有大型营运性车辆的;

(四) 家庭中有经营性企业的;

(六) 生活奢侈浪费的,如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消费 品、经常自费外出旅游且消费较高、擅自在外租住民房、经 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等;

(七) 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八) 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依据资助要求,特贫或者建档立卡学生或特殊低保户学生。营养餐与非寄宿生补助可兼得。

二、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1、宣传发动。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通过学校宣传栏、告知书、家长会、校园广播、家长微信群、家长钉钉群在每学年开学初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学生填表。班主任调查班级情况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调查表,学生或 家长选择是否需要资助,需要资助者,详细填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诚信承诺书,不需要资助者填写“否“。再向学生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由村委审定盖章;低保或残疾家庭的学生提供低保证、残疾证及家庭户口薄索引页复印件;孤儿、低保、残疾、建档立卡学生需要教育局联合民政局盖章认定。

3、班级初选。班主任收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批表格及有关证明材料,对填写家庭困难申请表格的学生进行评议,成立评议小组,填写评议记录,确保孤儿、低保家庭、残疾家庭、重大突发意外事件致贫家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对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学生家庭财产状况,学生消费水平,家中是否有长期病人或无劳动力进行认定。进行公示,发现不实及时改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接受监督。4、学校认定。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进一步审查确认,确保享受营养餐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不少于在校人数的15%,享受非住宿特困生的资助范围不少在校人数的8%,通过后进行汇总,对一般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进行张贴公示,发现不实及时改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接受监督。在校务公示栏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低保、孤儿、建档立卡学生不得公示。其他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

5、银行卡办理。由于学生没有餐卡,困难学生资金直接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让班主任通知困难学生家长去邮政银行办理学生银行卡号。上交班主任。班主任汇总后上交会计室,汇总,等待教育局资金到来。

6、银行发放。核对班主任上报的银行卡号,核对无误后,发邮政银行,予以发放家庭困难学生补助,确保资助资金全部发放到学生账户。

7、做好档案管理。学校将困难学生文件、实施办法(认定流程、认定标准、评审程序、发放明细、档案管理)交学校档案室备案留存。


石桥中心中学学生考试制度

为规范考试行为管理保证考试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学生前面主动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前准备

1、教务处:

1)考试安排表(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监考教师安排、桌凳安排) 

2)考试所需物品:考场门钥匙、大夹子、针、线、针锥、试卷封面、草稿纸等。

2、班主任:

1)按安排表把学生安排到指定考场。

2)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爱护公物等教育。

3)各考场按规定摆放桌凳(需调桌凳的班级在考试前一天下午按安排表把桌凳搬到指定考场),考场内做到“一前”、“四净”(即桌洞向前,桌面、桌洞、黑板、教室地面干净)。

二、监考规则

1、监考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它对于准确地考核学生的学业成绩,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品格、刻苦严谨的学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监考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监考工作。

2、监考员的职责是:监督、检查、服务。监考员既要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热情关怀学生,又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不给学生提示答案,不隐瞒学生的作弊违纪行为。

3、在监考过程中,不得随便离开考场,不看书报、不批改作业、不阅卷、不与人交谈、不打瞌睡、不吸烟、不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工作等。   

4、监考员在首场考前20分钟(其余15分钟)到考务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安排学生对号入座,并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做好试卷的清点、校对和分发的准备工作。预备铃响后发试卷,要求学生在指定位置填写学校、班级、姓名、考号,考试铃响后方可允许学生正式答题。

5、在监考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情况时,应作及时处理和纠正,使考试能顺利进行:

(1)学生有作弊行为时(如夹带、旁窥、交头接耳、接传答案、交换答卷、抄袭他人答案或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等),应作批评和警告、没收作弊用品,并做好考场记录,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写清作弊情节及扣分建议;

(2)学生突发病情时,应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并与学生的有关教师联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发现试题错印、漏印或欠缺时,应及时纠正或补救;

(4)不准让学生提前交卷出场。

6、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教师令学生停止答卷,收齐试卷,安排学生打扫卫生、关灯、关门窗,并到考务按要求密封装订试卷。

7、监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无阅卷任务的任课教师,应多承担监考工作。

8、监考安排公布后,因公需要调整的,应提前1—2天办理,自行调整的要报教务处同意。因事请假,不能参加监考工作的,必须事先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超过一天需报校长批准,考试期间学校正常考勤。

9、学校对于未能按照监考要求做好监考工作者给予批评,并扣款10元。 

三、学生考试须知

1、首场考试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其余提前15分钟。对号入座,并按要求把书籍、笔记本、资料等放到指定位置,要保持考场安静。

2、开考前5分钟,监考老师分发试卷。接到试卷后应先填写班级、姓名、学号或座位编号,然后看阅试题。正式开考铃声响后,才可开始答题。

3、如发现试题印刷有误时,应向监考老师举手提出,由监考老师给予补正。

4、在考试过程中,不准旁窥、夹带,不准互相谈话、传递条子,不准交换答卷或校对答案等。

5、在考试过程中,如身体不适,应及时向监考老师反映,由监考老师作出处理。

6、不准提前交卷出场,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停止答题,把试卷整理好后上交。

7、有实验操作的考试,要严格遵守实验的操作规程。凡不按要求,造成仪器损坏者,赔偿损失。

8、爱护公物,不准在桌面上刻、画,有违犯者,赔偿损失。

四、阅卷要求:

1、学校采取交换年级密封流水阅卷,阅卷老师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阅卷,阅卷过程中,不得挑看考生信息。不许到本年级阅卷地点翻看试卷。

2、备课组长组织教师研究答案,确认无误后,方可阅卷。

3、不准让学生阅卷。

4、任课教师未经教务主任同意,不能更改本科学生成绩。

5、每班每科学生成绩有3 人(不含3人)以上有误的,多一人扣所有本学科阅卷教师每人10元。

6、试卷阅毕,交教务处进行统计。统计过程中,任课教师不得进入统计室翻看试卷。

7、统计结束后,班主任到教务处领取本班成绩。

8、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试卷分析,并按时交教务处。

五、考试成绩

学科成绩全校汇总量化,学校领导老师认真总结并纳入个人业务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