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第十中学关于做好学生困难申请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邹城市第十中学关于做好学生困难申请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为做好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时准确地向教体局上报有关数据,依据我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要求,特通知如下:
1.各班班主任认真学习领会《邹城市第十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利用班会做好困难学生认定的宣传工作;
2.符合条件的学生主动申请,并写出书面申请书;
3.班主任通过实地家访或电话家访等形式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4.各班级依据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困难学生认定的评议,并做好记录(附件2),将评议结果在班级内公示;
5.各班级在评议公示结束后,依据困难学生数自行打印《邹城十中2024-2025学年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学生如实填写,家长签字,班主任填写班级意见并签字
6.各年级汇总申请书、申请表、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后,于9月10前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附件1:邹城市第十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附件2: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记录表
附件3:困难认定申请表
附件4: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
邹城市第十中学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