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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蓼河新城外国语学校校长日巡查、月报告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8 16:15 信息来源: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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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管理,确保学校有序运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学校实行校长日巡查、月报告制度。

一、校长负责对一天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卫生和其他常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落实。

二、分管副校长对一天内学校分管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卫生和其他常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落实。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督促各相关责任人整改处理,未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上报给校长。

三、每月干部例会时校长把各口面、各部门未能及时处理的问题汇总进行报告,协调制定相应方案和措施,限期整改落实。

四、各校长要充分认识日巡查和月报告制度是加强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总揽一日工作,把握全局,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认真履行各职责。如出发包庇纵容,徇私舞弊,一经发现,责任校长和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均按情节的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