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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启明高级中学 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9 15:25 信息来源:微山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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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在上课场地等待学生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教师要安排其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并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4.学生发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教师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和校医。

(2)如果学生病(伤)情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通知到学生家长。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和性质认定。

5.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6.体育组教师要定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维修或更新。

7.对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