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院附属中学学生手册
一、济宁学院附属中学学生文明礼仪管理制度
1. 在期校间必须穿着校服,共青团员应佩戴团徽。
2.学生仪表应符合中学生特点, 不烫发、不染发、不留怪异发型, 不化妆、不佩戴指环、项链、耳环等首饰;男生不留长发(两侧头 不遮耳朵) ,提倡留学生式平头;女生不留长刘海, 不留披肩发,长发需扎起且露出额头和耳朵,提倡留学生式短发。
3. 提倡穿着运动鞋、休闲鞋,不得穿拖鞋、高跟鞋、不同颜色 鞋以及其他不适合在校穿着的鞋子;如必须佩戴帽子, 需要戴端正,上课、集会活动时一律脱帽。4. 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与人交谈要谦逊、诚恳,尊重别 人讲话,不轻易插话、不随意打断别人说话;不得给他人取绰号,不得有语言暴力、语言欺凌。
5. 遇到师长主动问“老师好”,分别时说“老师再见”,可点 头或稍鞠躬,少先队员应行队礼;遇到老师问话应主动起立,如实 回答进入办公室或其它办公场所,应先喊“报告”,或敲门、打招呼,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6. 走路要抬头挺胸,目视前方,步速适中;走路靠右行走,出 入教室、办公室、功能室、会场等要按照规定路线;在校园内,特 别是教室走道、教学楼楼梯、饮水机、厕所等重要地点通道不得逗留、拥挤、打闹,不要影响他人通行。
7.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文明习惯, 去除“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涂乱画”“乱扔垃圾”“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
二、 济宁学院附属中学升旗仪式管理制度
1. 每周一或举行重大活动时应举行升旗仪式;遇恶劣天气或不具备升旗条件时,举行室内升旗仪式。
2. 升旗仪式由出旗、升旗、国旗下讲话等环节组成。
3. 参加升旗仪式要严肃认真, 统一穿着校服, 队伍集合要“快、静、齐”。
4. 升旗时保持身体肃立,行注目礼,少先队员同时行队礼,唱国歌要整齐响亮,聆听国旗下讲话要保持安静。
5. 升旗仪式结束,要在老师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路线有序退场。
三、济宁学院附属中学校服管理制度
1. 在校期间或参与校外实践活动时,要统一穿着校服。
2. 按季节规范穿着校服,上下装要统一、协调;穿着校服上装时,要拉好拉锁不得敞怀,裤装不得向上挽起裤脚。
3. 爱惜校服,不得在校服上作任何涂画;校服有污渍,应及时清洗;有破损时,要及时修补。
4. 校服过小或丢失,应及时更新购买。
五、济宁学院附属中学课堂管理制度
1. 预备铃响,在教室外学生应停止活动,立刻返回教室,做好 课前准备,安静地等待老师;在操场上体育课,应在体育委员指挥 下快速安静地集合站队;在实验室、音乐、美术等功能室上课,应在老师指挥下到规定位置就坐,准备上课。
2. 上课铃响,老师发出指令“上课”,值日班长喊“起立”, 老师说“同学们好”,同学们回答“老师好”,老师答“请坐”, 学生全体坐下。迟到者需在教室门口站立后,再喊“报告”,经老 师同意后进教室,尽量减少对课堂、对同学的影响。英语、体育等课程,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师生问好(课前常规)。
3. 上课时,要积极主动参与学习,专心听课、积极发言、做好 课堂笔记;在实验室、计算机室、形体室等功能室上课,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爱护器材、注意安全。
4. 发言前, 要先举右手, 得到许可后才可起立发言。小组讨论、请教问题时,要尊重别人的发言,要多使用礼貌用语。
5. 上课时,任课教师为课堂的第一负责人,除教学外,应行使 学生管理、课堂管理和纠正学生错误言行的职责;学生要服从任课 教师管理,遵守课堂纪律,不做与本课无关之事,不得影响正常的课堂教学,未经老师同意,不得离开座位、教室以及其他未经同意的言行。
6. 下课铃响,老师发出指令“下课”,值日班长喊“起立”, 老师说“同学们再见”,同学们回答“老师再见”之后,学生方可 走出教室活动。在实验室、计算机室、形体室等功能室上课,要协 助老师关闭灯光、电源、门窗;上音、体、美等课,要协助老师做好器材清点和归还工作。
六、济宁学院附属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1. 考试包括期中期末考试、单元测验、随堂检测等形式。
2. 参加考试应按规定的座位入座,不得私自调动考场、座位。
3. 除保留考试必需用具 ( 笔、垫板、圆规、直尺等 ) 外,其余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4. 考试时保持考场绝对安静,不得东张西望、交头接耳。如遇试卷印刷不清、考试用具缺失等情况,可举手求助监考老师。
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考试作弊:
①携带与考试科目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的;
②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③抢夺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④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手机、电话手表等)的;
⑤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的;
⑥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⑦未经监考老师同意,私自传接物品的;
⑧不服从管理,影响考场秩序的;
⑨其他作弊行为。
6. 诚信参加考试,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者给予校纪处分。
七、济宁学院附属中学就餐管理制度
1. 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购买外卖食品, 不得将其他食物带入餐厅;注意个人卫生、饮食卫生,就餐前应仔细洗手。
2. 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到餐厅就餐,不得提前或延后进餐厅。
3. 文明有序、在指定位置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出餐厅。
4. 就餐时, 不得喧哗, 保持餐厅安静;爱惜粮食, 提倡“光盘”行动;就餐完毕, 自行整理就餐桌面, 把托盘、碗筷送至指定位置。
5. 尊重餐厅工作人员,有问题,通过值班老师沟通解决;爱护餐厅用具,损坏应赔偿。
八、济宁学院附属中学眼保健操和广播体操管理制度
1. 认真做好眼保健操,禁声、闭眼,按节拍规范完成动作。
2. 认真做好广播体操, 按指定路线到操场集合,做到“快、静、齐”;迟到者应站到本班队尾,不要再穿插队伍。
3. 广播体操音乐响起,按动作节拍认真完成。
4. 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必须向班主任请假,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
5. 广播体操结束,各班按指令集合队伍,按顺序退场。
6. 眼保健操、广播体操均由年级学生会负责检查赋分,评价结果作为班级量化管理、先进集体评选依据之一。
九、济宁学院附属中学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1. 按规定时间到校;迟到者需在校门处登记。
2. 进校门应主动向值班教师行礼问好,服从校园文明岗值勤同学的管理,不喧哗、不打闹、不拥挤,有序进校、入班。
3. 在校期间,不得擅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校,需要向 班主任请假,获得允许后,持班主任开具的《学生外出证明》,经门卫室查验后方可离校。
十、济宁学院附属中学考勤和请假管理制度
1. 每日上午、下午到校后,以班级为单位,由学生干部负责核 查登记出勤、迟到、缺勤等情况,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如学生未 按时到校,且没有提前请假,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确认学生情况。
2. 每节课前,任课教师应确认学生出勤、缺勤情况,如有无故缺勤者,需及时通过学生干部或者学科课代表告知班主任。
3.事假需要提前请假, 且必须提供有家长或监护人的签名假条; 事假 3 天内由班主任批准,4-7 天由年级部主任批准,7 天以上需教育处审批并备案, 长期不能上学应按规定到教务处申请办理休学。病假还需要提供医院诊疗证明等材料。
4. 在校期间,不得擅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校,需要向 班主任请假,获得允许后,持班主任开具的《学生外出证明》,经门卫室查验后方可离校。
5. 病事假期间,如需续假,应及时履行续假手续。
6. 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情节严重者给予以校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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