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
1、宣传发动:通过学习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社区明白纸张贴等形式,积极宣传救助政策。
2、发放资助申报通知。给每一位家长发放资助申报通知,明确资助范围、标准和对象,由家长写出资助申请。资助申请应详细写清家庭实际困难情况、家庭成员、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贫困原因等。
3、各班班长对申报资助对象进行初审。各班班主任根据自己平时了解的学生家庭情况,并通过家访、社会调查等形式进一步深入了解,核实资助对象申请的真实性。
4、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学校组成由领导班子和各年级级部主任组成的评审小组,通过查阅学生申请表、班主任核实情况、电话所在村居等形式对申报资质人员进行全面审核。
根据上级提供的有关材料和申报人员的证明材料,孤儿、困境儿童、低保家庭学生核实无误后,直接确定为补助对象。其他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核实的情况,在商机给定的资助名额内进行确定。
5、公示。在学校显要位置对确定的享受资助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进行核实、更正、再公示。
6、上报。根据上级要求,填写有关表格,组织上报。
7、办理银行卡。组织家长由学校统一到银行办理救助人员银行卡。
8、 发放。上级救助资金到账后,7日内,由财务人员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将救助金打至救助人员本人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