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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东学校教师考核标准

发布日期:2025-05-29 11:03 信息来源: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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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考试效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具体内容:

教学效果考核:(负责部门:教务处)  

每年度考核一次。非毕业班教师考核每学年度第二学期(暑假)期末考试成绩各科平均分。毕业班教师、会考年级教师考核当年度寒假考试成绩各科平均分。毕业班教师中考成绩名次列前时,取中考成绩。跨年级教师取名次列前的。英听力参照本年级英语学科成绩,阅读参照本年级语文学科成绩,理化生实验员取同学科任课教师成绩的平均数。教办、校级领导得分根据中考总分名次确定,担任考试学科的取二者较高的。  

计分办法:      

年级学科平均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得分  20  17    12  10  未考学科教师得分由学校管理人员、级部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评议确定,评议分为A、B、C、D  4个等次,分别对应第一名至第四名成绩分,其中A、D等次各不超过参评人员总数的20%。按照该得分排序后,对照考试学科各名次的比例确定未考学科教师各等次人数,对应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