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洸河中学考试管理规定
一、每考场两名监考老师,前面的老师是主监考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整顿考纪;后面的老师是副监考提前10分钟到考务中心领取试卷(考务中心设在四楼),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收发试卷由老师完成),告知考生试卷、答题卡共有几张、几页或几面,让考生检查试卷、答题卡是否漏印。检查学生的姓名、考号、班级的填写和密封线折叠等情况;并对考场作弊情况做出如实记录,考生签字确认。
二、监考人员提醒考生:不得自带草稿纸、用涂改液、胶带、计算器等,每场考试结束后把学生的草稿纸收上来。
三、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对于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试卷如有问题,任课教师统一结果后告知考务人员,由考务人员修改,其余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考场。
四、监考人员严格掌握考试时间,以统一的信号为准(三次哨声:第一次考前5分钟,吹长哨发试卷;第二次考试结束前15分钟,吹短哨提醒学生注意交卷时间;第三次考试结束,吹长哨提醒监考老师收试卷)。
五、做到考试期间不带手机进入考场;不阅读书报;不谈笑(监考老师一前一后,一人工作,另一人监视全场);不检查考生答题情况等;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不擅离职守。
六、监考老师收卷时要按照考号、按年级顺序由小到大排列,做到安静有序,杜绝漏收漏交现象。
《关于学生缺考的管理规定》
期中、期末考试是对近期教学成果的检验,老师可以通过考试了解自己教学状况,学生通过考试了解自己的薄弱点,对以后的教与学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为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试行为,对班级、老师和学生的教学效果客观公正的评价,制定《洸河中学学生缺考的管理规定》。
一、期中、期末考试原则上全员参与。
二、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交考务部门备案,写清缺考原因。无书面申请缺考的一律按零分计入学科和班级考核。
三、任何人不能劝说学生放弃考试,否则按照违反师德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缺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如实填写,造成不良后果学生自负。
五、缺考学生参照上次最近的期中(或期末)考试的学科排名,按照本次考试的同名次成绩计入学科和班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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