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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洸河中学后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9 15:32 信息来源: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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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与公安联防工作制度》

1.学校与济宁高新区洸河街道派出所、济宁高新区交警大队建立了联防机制,学校设立了报警设施装备,有意外突发事件发生,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可以及时一键报警。

2.学校聘请一名法制副校长,最好是所在地派出所所长或街道分管综合自理领导。

3.学校聘请1~2辖区民警。分管学校安全工作。

4.学校重大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维护正常的秩序。

(二)《安全督导检查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和校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订安全检查制度。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学校校舍等安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2.学校门卫人员要认真落实门口出入制度,严防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内,来访来客经询问允许后,才能进入校内。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便外出学校。

3.学校建立以学校领导班子为首的巡查小组,对学校财产巡查登记,确保学校财产不被丢失和损害。

4.少先大队(团委)一日查人员负责对学生纪律及放学路队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危险事故发生。

5.节假日学校要安排轮流值班人员,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6.各班主任要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工作负总责,每天都要对学生安全工作进行检查、了解,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解决。

7.一旦发现安全事故,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三)《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师生的财产安全,增强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的实效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特制定此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巡查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点、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有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等的安全检查。

8.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登记(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对每月内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措施,逐项处理,堵塞漏洞。以保证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学校是培养合格人才的摇篮。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建立在安全工作之上,没有安全做基础,什么工作也无从谈起。为了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订制度如下:

1.建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周一小检查,每月一次大检查,每学期初、末全面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作好记录,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2.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

3.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4.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发现安全隐患后,要及时对学生进行提醒和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班主任要利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交通、食品、活动、用水用电用气、体育锻炼等安全专题教育。

(3)体育教师要对校内体育活动设施和器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报学校校委会,及时修理或更换,体育课等加强对学生的监管,坚决杜绝各类体育活动伤害事故的发生。体育教师每学期要对学生进行一次体育活动安全教育讲座。

(4)学校要及时检查水、电路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专用教室管理教师要定期检查专用教室的设施设备,做好危险物品和有毒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值周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一周的值日工作,把关好学生离校交接工作。

(7)家长强化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要保险。

(五)《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以法律为依托,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责任是指在学校内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大事故,造成影响教学秩序和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身心伤害的,从而追究其责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2. 2.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法规教育等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不传达,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不及时汇报,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3. 3.教育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 4.对依法治校工作态度不好、不能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布置关于依法治校的宣传、学习造成学生缺乏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违法事故的。

5. 对所负责的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不按规定呈报的。

6. 6.对事故不能及时汇报和应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

7. 7.对学校安全防火器材设备设施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电工、微机员、电教员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开关、电路电器、电闸、保险丝等不按时检查、检修、校验造成事故的;不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自接电线、装电器造成事故的;食堂、饮水不执行食品卫生法,造成事故的;实验员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保管使用不当的;在校内点燃明火、吸烟、随地丢烟头造成事故的。

8. 8.不服从上级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经哪位领导批准,由哪位领导承担主要责任,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

9.学期初,学校与各层岗位人员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

(六)《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财会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会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财会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会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财会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九)《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1.总务处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总务处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总务处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总务处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十)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十一)《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十二)《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十三)《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校长同意。总务处应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四)《学校预防流行性传染病消毒制度》

为了确保校园卫生,特制定学校预防流行性传染病消毒制度如下:

1.由学校消毒人员每天早、晚两次对校内教室、办公场所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2.校内各教室、办公室、公共区域,坚持每天两次小扫除、每周一、三大扫除。每天有充足时间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二至三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3.每日对厕所便池、垃圾池等地及周边进行灭菌消毒。

4.如发现校内、社区等地发生类似传染病病例,按学校安排做好专项消毒工作。

5.各班级、办公室饮水设备由值班人员进行保洁、消毒工作。

6.学校洗手间及时放置消毒肥皂或洗手液,教会学生按正确洗手方法洗手。

7.学生因传染病听课病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返校上课。

(十五)《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6.对库房及时清查整理,防霉、防潮、防鼠咬,保持库房物品摆放井井有条。

(十六)《配电室、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十七)《安全保卫制度》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

2.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门卫职责。上班时间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3.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方可进校。进出校门时间必须记载清楚以备查阅。

4.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并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位置停放。

5.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6.进入学校的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需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外出。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准会客。

7.建立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值班人员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定时对校园巡逻。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大检。

8.各科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和关好门窗。

9.传达室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凭处室负责人的证明单,否则不予放行。

10.中午值班人员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

11.按时开锁学校教学楼大门。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班日记,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况。

12.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3.传达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门卫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十八)《治安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发展环境,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行政、安全等工作的安全、有序、高效运转,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校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2.学校建立健全校园治安管理责任制度职责,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坚持“一岗双责”原则,分解、落实和明确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实行分级管理、条块结合。  

3.学校治安管理坚持人防、技防、物防“三防”结合,加强学校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设施建设。购置、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技防设施,建立技防设施使用、维护和更新机制。  

4.学校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门卫管理登记、校园安全巡逻制度、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领导值班值守等制度,加强师生员工、聘用人员和临时工等各类校内人员准入资质审查和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5.学校值班领导人员应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防控和禁止校外人员、学校师生员工在校园及周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6.学校建立完善法制安全教育制度,与公安、司法部门合作配合,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加强校园治安法制安全教育。通过广播、专栏、集会讲座、班(队)课和基地教育,适时定期加强师生员工交通、消防、食品安全与防绑架、抢劫、拐骗、伤害专题安全教育和《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制安全警示教育,开展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7.学校适时定期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清理、收缴等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排除校园安全稳定隐患,严格按照《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妥善有效处置校园突发偶发各类治安安全事件和学生意外伤亡事故。  

8.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积极协助、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及时妥善有效处置校园治安案件,严厉打击校内外各类暴力侵害师生的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9.学校实行校园治安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建立完善并严格实行校园治安管理责任奖惩处罚制度,对在学校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导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人员,在期末年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评优选先、职务评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九)《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用电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约用电,人人有责。

2.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电器。 

3.严禁在灯具、电扇、电视、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4.教室安全用电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5.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7.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家属应对子女负责,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8.学校应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对电器、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寒暑假应对全校电器、线路进行全面维护和检修,并作好情况记录。

9.如遇有雷雨天,要禁止使用各种电器,以防发生意外。

10.各用电部门如发现漏电、冒烟、打火等现象,要果断采取断电措施,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二十)《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桶装饮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各类用水。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桶装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桶装水过期、污染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销毁,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为学校寻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7.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对于无故浪费水现象,对浪费进行处罚及教育。

(二十一)《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生饮食卫生安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中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6.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8.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9.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10.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十二)《校舍安全预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建设,积极建立学校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努力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1.建立校舍安全预警校长负责制。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安排的专职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确保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 

2.建立校舍安全预警定期报告制度。狠抓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要求学校安全专职人员每月对全校校舍集中检查,填写安全检查预警表,即对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学校要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并做到及时处理,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对此备案。

3.学校每学期在开学前和放假前都应进行一次校舍安全方面的大排查,发现安全有隐患的,能整改的就地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及早上报并做好人员的隔离措施。

4.每周校长必须组织人员对校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开展好安全预警工作。

(二十三)《校舍维护管理制度》    

学校校舍设施管理工作,是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学校校舍设施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总务处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证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发现危房立即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立即封闭停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大、中修项目由学校提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2.校舍各部按以下要求维修

(1)门、窗保持完整无损,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铝合金窗要保证推拉灵活,玻璃、皮条、完好无损。

(2)屋面应保持不渗漏,无破损,无杂物,平整完好,排水畅通。卷材屋面每年雨季前检查维修一遍,确保使用。

(3)墙体应保持完好,平整、牢固、无裂缝。内墙瓷砖不空鼓,无脱落。外墙不剥落,瓷砖不空鼓,不脱落。内墙、顶棚可三年粉刷一次。

(4)地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地面砖无空鼓,无破损。

(5)落水管应保持完好无缺。

(6)散水坡应保持完好无渗,房屋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7)屋面防雷设施,每年雷雨季节前要检查维修一次,并按要求检测导电功能是否达标。

(8)水、电及网络设施应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3.新建校舍功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做到有证勘探,有证设计,按投招标手续,有证施工。由质检站。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学校共同严把质量关,验收关,确保工程合格后交付使用。   

4.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学校建设的重要资料。因此,学校必须建立校舍档案,校舍档案分为确权、基建、管理三大职责。

(1)校舍档案的归集整理由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共同负责。

(2)修建工程竣工及房屋,土地权属的变更,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将一切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3)校舍档案由专职档案人员保管,专柜存入,并切实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霉,防光,防高温工作。

(4)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如工作需要,借用人需写借条,用后及时归还。不准拆页,确保安全完整。   

5.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1)设备包括教学、办公、生活、校办产业范围的一切设备,仪器器械、电教设备,图书等。

(2)学校的一切设备都应登记建帐(卡、表)定期清查,做到帐、表、卡。物相符,确保各类设备的完整。

(3)学校设备应当分类保管,加强养护,定期检测,及时维修。

(4)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状态。

(5)露天体育器械由总务处每年全面整修油漆一次,保持完好,牢固,并随时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6)对学生课桌椅,总务处要利用学生休息时间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学生使用。

(7)办公桌椅,总务处要做到随坏随修,保证使用。

(8)总务处要坚持一月一查制度,确保各项设备的正常使用。   

6.加强领导校舍设施维护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学校要切实下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为此要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1)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总务主任为副组长校舍设施维护管理领导小组,配齐有关管理人员,明确责任,统一管理好这项工作。

(2)及时倾听师生的意见,定期研究,部署管理工作。学期末和学年末各检查总结评比一次。做到管理严格,使用方便,有奖有惩。

(3)确保维护经费。维护经费是校舍设备延长寿命,确保安全,保持常用常新的根本保障。所以学校领导要广辟资金渠道,多方筹措校舍设施维护经费,用于校舍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4)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促进校产校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十四)《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 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2. 2.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3.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七查七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各级第一责任人目标责任。

4. 4.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5. 5.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教师、教师和家长学生要定期签定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6.对学校的安全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二十五)《危房报告制度》

校舍的安全状况是动态变化的,为确保校舍正常安全使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教职员工、学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制度,对学校危房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避险,早改造。

2.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维修和管理,有专人负责校舍安全,并明确职责,强化日常安全检查。

3.每年利用两个假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和危房鉴定,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要进行全面细致的鉴定,切实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养护,及时维修,确保校舍安全使用。严禁学生在危房里上课,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有计划地搞好校舍的维修和改造工作。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危房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做好修理改造工作。

5.建立校舍险情紧急处理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避险、排险,确保有了险情能立即启动险情紧急处理预案。

6.增强防患意识,做好校舍的安全和在建项目的质量复查工作,做到复查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危房及时进行维修。坚持做到“四全一长一究”,即:全年四次全面检查,春季开学、秋季开学前进行全面检查,夏季汛期、雨季天气、台风到来前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校舍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十六)《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

2.从业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定期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3.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坚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个人卫生作到"四勤"。严禁在操作间内洗衣物。

4.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及时清运。

5.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6.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定位存放,用毕及时洗刷干净,达到物见本色。

7.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8.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

9.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并索要许可证。

10.必须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11.库房食品存放分类上架,隔墙离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确、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和杂物。

12.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食堂以外的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以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二十七)《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必须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必须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保卫处(科)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情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二十八)《安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

为规范学校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增强校园安全防范功能,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设施的完好率,制定本制度。 

1.学校警务室按照有关管理职责,负责安防设施的监督和管理使用及维护工作。 

2.安防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爱护,出现故障,要有记录(时间、出现故障部位等),应及时通知设备安装人员尽快修复,不得自行拆装修理。  

3.不得擅自改变安防设施的用途和位置。配备的警械须搞好保管工作,妥善使用,防止遗失,不得外借。  

4.使用人员应当依照规定管理监控系统所记录的信息资料,保守机密,不得利用监控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5.全体教职工要知晓安防设施使用性质,值班人员要会操作安防设施,所有安防设施必须安装存放在24小时有人值班的房间。 

6.监控设备必须24小时开机,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禁止操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维修。 

7.安保人员因玩忽职守,管理松懈,出现安保设施损坏丢失或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学校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8.安防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保证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雷击等工作。

(二十九)《出入校园登记制度》

1.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度,严禁闲杂人员、外来车辆入校。

2.外来人员出入要填写登记表,对形迹可疑者,要认真进行盘查,并向学校有关人员报告。

3.教师中途离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凭出门证出校门。

4.学生在校期间出入校门,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出入登记单,由家长来校接出校门,门卫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并将登记单存档备查。

5.家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把物品送给学生时,门卫将物品登记,并联系班主任老师来取。

6.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传达室进行登记,写明来访时间、姓名、来访事由、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等情况,经过与有关成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7.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8.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十)《学生上、下学值班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校门口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在校门口的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校门口每天上学和放学均实行中层以上领导值班,门卫跟班的管理方式,轮流值班,每天由3名中层领导值班。

2.上学或放学时段要及时疏导学生安全有序出行,严密防范不法分子对中学生的意外伤害,协助门卫维持校门口秩序,对未按规则而违纪的学生有权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及时公布通报,并将结果纳入班级周考核。

3.值班领导、门卫要认真负责,尽职尽责,坚守岗位,提前到位。学校分管安全的领导负责抽查值班领导到岗情况如发现未到岗按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4.值班到岗时间:学生进校提前10分钟到大门口值班;放学时间提前5分钟至放学后20分钟时段在大门口值班;维持秩序和保护学生安全,同时离校时保证无学生无故在校园逗留。

5.值班领导、门卫因脱岗或不负责任造成学生受到伤害,学校将追究相关经济责任;情节严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十一)《24小时治安巡逻制度》

巡逻制度是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学校的绝对安全,并安排保安人员轮换巡逻。具体制度如下:

1.学校实行保卫人员24小时治安巡逻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逻,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2.值班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逻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内巡逻工作,特别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巡逻查看。放学时间巡逻,要注意查巡各楼层、各处室,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白天巡逻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清理校园、校道的摆卖摊点及其他无关人员,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滋扰。

4.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5.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随时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7.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