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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第四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9 14:08 信息来源: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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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考试管理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考试管理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教务主任、年级主任等人员组成。学校考试管理小组负责本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评价等。

第二章  考试命题

单元检测备课组自主命题,期中和期末测试均依照教育局编印的期中、期末考试试卷。试题的内容,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意扩大覆盖面,注意点与面的结合。

第三章 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调度。考试实行单人单座。学生、考场布局由年级组安排,不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有家长请假条,两项内容考前及时报告教导处

所有考试试卷,期中、期末考试在扫描前必须装袋密封,然后交扫描组扫描后网上阅卷;其他考试,密封,流水阅卷。

第四章 监考

每一考场选派两名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提前20分钟到考场。

2、发卷前要重申考场纪律。

3、考试时,认真检查考试情况,不准吸烟,不准干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关闭通讯工具。

4、发现考试违纪、舞弊情况,应严加制止,并作好考场情况记载。

5、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收卷,并清点试卷份数装袋密封。

6、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参照中考要求。

第五章  违纪处罚

1、不按规定要求就座。

2、不经监考教师同意互借文具。

3、考试结束,监考老师收卷时不肯交卷。

4、交卷后不立即离开考场,并在考场内及走廊上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5、考试后因成绩不及格纠缠教师要求加分。

6、有其它扰乱考场秩序,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对有上述违纪行为的学生,年级通报批评,所考学科成绩作零分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