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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危险化学品“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9 14:26 信息来源: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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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双人双锁制度”的实施,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到位,特制定如下规定:   

1、保管员应具有熟悉操作危险化学品的一般常识。仪器室内要保持卫生干净整洁。  

2、危险化学品专柜,必须在仪器室内独立设置,远离明火、热源,室内通风良好。室内必须设置消防设施,必须保持有效、牢固、可靠,定期检查。   

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具体操作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存专柜和仪器室,必须配备两把锁。保管人员各人持一把锁匙。凡进入仪器室工作时,必须双方保管员同时到达仪器室方可开启、关闭专柜门。保管员必须妥善保管钥匙,随身携带。     

4、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现数量短少、破损、外溢等情况,应及时做出应急处理,报告学校领导。如有紧急情况发生,及时拨打急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