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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西校区“教坛新秀和骨干教师培养人选”选拔报告

发布日期:2025-05-29 17:33 信息来源:微山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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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实验小学西校接到集团关于《微山县实验小学“教坛新秀和骨干教师培养人选”》通知,及时下发通知广泛宣传,立即召开校委会,成立以校长为组长评选小组,以校委会全体同志为成员,共同制作《微山县实验小学西校区“教坛新秀和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评选方案。执行评选小组以学校办公室和教导处为主。五月三号前完成报名,五月六日评选,评选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集团。

一、选拔范围、评选条件

参照《关于遴选微山县教坛新秀和骨干教师培养人选(2025-2027)的通知》(微教体函〔2025〕55号)要求。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刘德君

成员:黄桂良  刘犇  李书艳  赵庆  王艳梅  陈鹏

三、赋分办法

1.专业工作奖励(每类限交1件,最高计40分)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集团(镇)

教学能手

40

30

20

10

优质课(学科基本功)

40

30

20

10

5

公开课、示范课

30

20

10

5

3

其它课类

8

5

3

2

1

注:

①只计任现职以来的奖项,教学能手、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层层推荐评选,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应附原公布文件;

②优质课、基本功二、三等奖,依次降2分;

③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电教课、优课等录像课按对应优质课降一级赋分;

④各级评选的微课等,按其它课类对应在相应级别计分,二、三等奖依次降1分;

⑤集团(镇)级奖励以公布文件为准;

⑥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不同的业绩荣誉赋分值可累加。

2.综合荣誉(每类限交1件,最高计30分)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集团(镇)级

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

30

25

20

15

5

党委政府表彰的其他荣誉

20

15

10

6

4

部门表彰的专业荣誉

15

12

9

6

3

部门表彰的其它荣誉

10

8

5

3

注:

①只计任现职以来的荣誉,必须层层推荐,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应附原文件;

②各级优秀党员由党委、政府下发的,按照党委政府表彰的其他荣誉计分;由教育工委等部门下发的,视为部门表彰的其他荣誉。

③部门表彰的专业荣誉指四有好老师、教学先进个人、教书育人楷模、师德先进个人、满意度先进个人、管理先进个人等荣誉;

④不属党委政府颁发的证书,即使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一律视为部门表彰的其他荣誉。如家访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团员、立功获奖、优秀学员、优秀监考员、优秀裁判员等;

⑤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不同的业绩荣誉赋分值可累加。

3.教育科研及成果赋分(限交3件,最高计10分)

主持人

前五位参与者

六位以后参与者

国家级

10

8

6

省部级

8

6

4

地市级

6

4

2

县级

4

2

1

集团级

2

1

0.5

注:

①赋分时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课题中的科研成果不计;

②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立项、过程性资料、

结题报告等完整资料,正在进行中和材料不全者不计,各级各类社会团体、民间机构组织的课题不计分。

4. 论文赋分(限交1件,最高计4分):

公开发表的论文

国 家级

省  级

市(地)级

4

3

3

2

1

0

注:

①论文应与本专业对口,且只计算任现职以来的论文;

②刊物级别的确定:国家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科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统一刊号为“CN”或“ISSN”;省级期刊是指省级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属国务院部委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国家级期刊,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省级期刊;

③论文必须能在官方网站(知网、万方、龙源、维普四大网站)查询并打印网页佐证。

5.其他辅导活动奖励(最高计5分)

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和学校派遣组织的(否则一律不计分) 课内外活动、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电脑制作活动、学科相关知识竞赛、作文辅导等获奖的,给辅导老师(指导教师、教练员)计奖励分。按照金、银、铜、优秀组织奖或者一、二、三、四名或等次,国家级按5、4、3、2分计;省级按4、3、2、1分计;市级按3、2、1、0.5分计;县级按2、1、0.5分,不计组织奖或第四名。同一项目只计最高

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评优树先活动。

(1) 触犯国家刑律;有偿家教经核实的。

(2) 严重安全事故或教育教学事故直接责任人;

(3) 致使学校财产重大损失;

(4) 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缺勤、无理取闹,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在评优树先中,越级上访,无理取闹等影响学校声誉的。

微山县实验小学西校区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