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春蕾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为健全健全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制定下发的《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 号),现就做好我校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本流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2.每学年开学前,各学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材料。
4.班级评议小组收集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年级评议小组复审,最终结果报学校教导处审核。
5.教导处汇总、审核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班级、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次予以认定,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6.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报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发放困难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