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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邹城市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9 15:53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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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钢卫通字[2022] 1 号


邹城市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

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中心有关科室:

《邹城市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邹城市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7日


邹城市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加强我辖区卫生应急工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辖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钢山街道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层层负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其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指挥,层层负责,依照响应级别,全体职工参与应急抢救工作,各应急小组根据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全面工作。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调查,及时发现、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序、有效的开展处置工作。

(4)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明确专业防控机构与社会组织的职责,发挥社会优势,相互配合协助,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与职责

2.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钢山街道辖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格局。

2.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小组

(1)医疗救护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全科科长、护士长为副组长,住院部全体医护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的现场抢救、运送、诊疗。

(2)流调组:由公卫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公卫科长为副组长,公卫科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负责健康人群疾病预防、健康宣传和疫情监测等。

(3)消杀灭组:由公卫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公卫科长为副组长,公卫科、后勤等人员为组员。负责疫源地、医院及相关公共场所的消杀灭工作。

(4)卫生监督组:由卫生监督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公卫科长为副组长,卫生监督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控制以及对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卫生及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治等防控措施的落实。

(5)综合信息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疾控工作人员等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传递、收集、处理、汇总报告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做好舆论导向和信息发布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后勤部科长为副组长,医院后勤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药品、器材及各项物资的准备和供应,维护处置环境的秩序稳定等工作,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2.1.3应急联动

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按照本预案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行各工作小组、部门、上下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抢险救援人力物力调度、事件监测、报警反应灵敏的应急处置快速高效,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3预防、监测、报告与预警

3.1预防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从组织、方案、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应急准备,有效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努力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对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3.2监测

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保证监测质量。

3.3预警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提供的信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并上报市疾控中心和市卫健局,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预警发布与解除由上级卫生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3.4报告

3.4.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的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列为突发事件上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的;

3.4.2报告人

医院所有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3.4.3报告时限和程序

有上列情形之一者应在2小时内向市疾控中心和市卫健局报告。其中发生甲类传染病、传染病暴发与流行的疫情,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必须在30分钟内报告。

3.4.4报告内容和方式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报告内容必须详细。

3.4.5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在收到信息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并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确认无误后及时上报。

4应急响应及响应终止

4.1应急响应原则

应急办接到上级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本区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2应急响应措施

本辖区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4.2.1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先期应急队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应急处理,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有效控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以最快速度和方式向市疾控中心和市卫健局报告。并积极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4.2.2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4.2.3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报告程序,及时报告。

4.2.4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观察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定期随访。

4.2.5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登记造册,统计报告基本信息。

4.2.6做好医疗机构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废物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4.2.7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杀灭等工作。

4.2.8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稳定民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4.2.9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4.3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新病例出现,上级指挥部发出应急结束指令后结束应急状态。

5评估与奖惩

5.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5.2根据评估结果,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之间信息共享,并承担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和通信的畅通。

6.2队伍保障。建立结构合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组建各专业组。

6.3交通运输与物资装备保障。配备必须的个人生活用品、后勤保障、通讯、办公、交通工具和现场快速检测、药品器材等装备,确保应急处置的需要。

6.4经费保障。医院要预留一定金额的专项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采购所需应急物质。

6.5宣传培训与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利用电视、报刊和印制宣传资料等向公众宣传。建立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应急业务知识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相互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综合能力。

6.6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收集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市疾控中心和市卫健局报告。

7附则

7.1本预案由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急办编制,在实际演练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修改。

7.2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系电话:0537-5302106


附件: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业处置小组名单

3.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邹城市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7日


附件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姚  猛   支部书记、主任

副组长:闫业东   支部委员、副书记

成  员:陈  蕊   支部委员、副主任

郑立新   支部委员、副主任

饶兴杰   支部委员、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

王  涛   支部委员、卫生监督科科长

桂玉龙   公卫科科长

宫  磊   医护部科长

郑士英   财务科科长

徐贵涛   总务科科长

吕亚楠   宣教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由饶兴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业处置小组

医疗救护组

组  长:陈  蕊

副组长:路  政

成  员: 王业星 李宏民 饶程程 冯静萍 陈  娟

流调组

组  长: 姚  猛

副组长:闫业东 郑立新 陈  蕊

成  员:王  涛 殷浩斯 张亚宁 张浩

消杀灭组

组  长: 郑立新

副组长:桂玉龙

成  员:徐贵涛 殷浩斯 张亚宁 张  浩

卫生监督组

组  长: 闫业东

副组长:王  涛

成  员:殷浩斯 张  浩  张亚宁

综合信息组

组  长:姚  猛

成  员: 饶兴杰 宫  磊 孔晓明


后勤保障组

组  长:郑立新

副组长:徐贵涛

成  员:石  蕊

宣教组

组  长:桂玉龙

成  员:吕亚楠

应急处置队

组  长:桂玉龙

副组长:王  涛  

成  员: 殷浩斯 张亚宁 张  浩

应急处置防疫组

组  长: 闫业东

副组长:王  涛

成  员:殷浩斯 张亚宁 张  浩


附件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类别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效期

更换日期

一、个人防护

防护服(连体式)

5

2024.02.12

2022.06.18

防护眼镜/眼罩

5

2025.03.10

2022.06.18

医用外科口罩

20

2024.03.06

2022.06.18

N95口罩

20

2024.02.05

2022.06.18

医用检查手套

10

2024.02.10

2022.06.18

胶靴

5


2021.07.08

一次性手套

包(100只/包)

1

2024.10.19

2022.06.18

隔离衣、帽

5


2021.07.12

二、后勤保障

流调专用应急箱

普通拉杆箱

5


2020.02.12

照明设备(手电筒)

普通(充电)

5


2021.12.18

三、消杀器械和药品

背负式喷雾器

1


2021.01.28

75%酒精消毒液

桶   

1

2024.03.25

2022.06.18

枪手

瓶    

2

2023.03.17

2022.06.18

盐酸小檗碱片

2

2026.09

2022.06.18

泡腾消毒片

100

2024.04.18

2022.06.18

快速手消毒剂

瓶    

2

2024.05.22

2022.06.18

水桶

2


2019.02.12

量杯

2


2019.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