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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第二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9 14:58 信息来源:微山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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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第二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县教育体育局微教函2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课堂安全,保证课程顺利开展,避免事故发生,学校特制定课堂安全管理制度。具体条例如下:

1.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2.教师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维持好课堂秩序。如有学生在老师迟到或早退的这段时间内,出现安全事故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3.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能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因疏忽,学生出现安全问题,由班主任和上课承当相应的责任。

5.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6.学生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教学活动,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上课时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顶撞老师。

7.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8.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或电话同意)的请假条。

9.户外活动课(包括实验课、微机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教师要严密组织,加强管理。如因管理不当,出现安全问题及违纪事件,由上课教师承当相应的责任。

10.体育课体育教师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实施教学,要做好准备活动,活动中,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因管理不严,措施不当,放羊式上课而造成安全问题和违纪事件,上课教师承当相应的责任。

11.利用各功能上课、组织活动的,各功能室设备、用电安全等由使用教师负责,功能室钥匙不能给学生。如果出现安全问题,上课教师承当相应的责任。

12.教师上课期间要维持好班级秩序,如出现大面积睡觉、课堂混乱等可视为教学事故,上课教师承当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