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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太平镇卫生院就诊须知

发布日期:2025-05-29 14:29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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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指南

当日挂号时间

免挂号

开诊时间

医院为无假日医院,周末及节假日正常开诊。

上午:8:00—12:00;下午: 13:30—17:30(夏令时),13:00—17:00(冬令时)。急诊科24小时开诊。

咨询服务

    1、预约分诊:当您初次就诊或无法确定就诊科室时,请到预检分诊台咨询,由分诊护士指导就诊。
    2、咨询窗口/服务台位置:门诊大厅
    3、在线咨询方式:05375450031

门诊就医流程

1、预约挂号/当日挂号:

我院就诊实名制,就诊时请务必携带就诊人的居民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在门诊收款室办理相关业务,请勿使用本人信息为他人挂号,替他人就诊。

电话预约:医院预约专线0537-5450031(工作时间)、现场窗口挂号方式。

2、就诊:

请携带身份证、居民健康卡、社保卡、电子健康卡等就诊卡和既往诊查资料根据号序以及提示的候诊时间点,统筹安排好您的来院时间,就诊时应向医生如实提供病史等信息。  

3、缴费及查询:

经医生诊查后,到收款室缴费,可使用手机支付、医保卡支付、现金支付等方式。

4、取报告:

相关检验、检查报告根据医生提示时间到相关科室领取。

5、取药: 

缴费后,持缴费单到药房窗口取药。

6、住院:

需住院治疗的患者,由经治医生负责预约床位通知患者,并开具住院申请,住院申请开出后,请持患者就诊卡、身份证、社保卡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远程医疗

1、服务项目:医疗、放射、心电图与市人民医院远程会诊

2、流程:接诊病人-需要远程会诊/远程影像报告-结果反馈-转诊上级医院

3、收费标准:免费

急诊就诊

药品退换

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予退换。

病历相关事项

1、专用病历:办理诊断证明、病假证明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请携带相关资料到门诊服务中心办理。
 2、复印病历:流程、地点、导引路线和收费说明

费用报销

需报销门诊费用者,请在门诊工作时间到人工窗口办理发票业务,门诊大病慢病患者报销费用时,请按照医保规定进行报销。

特别提示

①我院为无烟医院,院内禁止吸烟。②请妥善保管就诊卡、门诊病历及缴费发票等物品,门诊病历及缴费发票遗失不补,因挖补、涂改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③X线、CT检查等对人体有一定的辐射危害,检查时无关人员请勿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