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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附属中学保安(门卫)岗位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30 17:55 信息来源:济宁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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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济宁学院附属中学保安(门卫)管理制度。

一、保安(门卫)室管理制度

1、学校保安人员实行全天24小时在岗轮流值班制度。

2、保安(门卫)室应保持整洁有序,各类物品摆放整齐,各项记录书写准确。

3、做好防卫性器械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妥善保管、依规使用。

4、做好校园视频监控工作,要有专人值守,发现重点区域存在问题,并及时处置和报告。熟练使用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

5、学校在正常上课期间应关闭校门,门口放置防冲撞设施。

6、与属地公安、交通、卫生、城市管理等保持联系,协助做好“一校一警”“护学岗”“高峰勤务”“学校周边整治”等工作。

二、校门岗管理制度

1、校门岗固定站立区域为校门内两侧,作息时间如下,随春秋季学期作息时间做相应调整。

上午:6:40—7:40    11:30—12:30

下午:1:40—2:40    5:00—6:00

2、按规着装(装备)站岗,统一着保安制式服装,各种标志佩带齐全。

3、站岗时不得用餐、抽烟、不与人闲聊,不随意接听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形象。

三、外来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1、凡外来人员、学生家长等,必须核实身份、询问来访事由,经受访处室、级部或个人同意后,填写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疫情防控期间还需查验绿码),方可放行。

2、严禁闲杂人员、推销商贩、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确保校园平安。对拒不提供身份信息、来访事由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学生按作息时间进出学校,不得在校门口逗留。正常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私自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的,须提供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及家长陪同方可离校。学校保安人员负责请假条的存档备查。

4、发现突发情况应正确处理,并及时向当日带(值)班领导、教育处、校领导汇报。

四、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外来车辆进出询问和登记制度,来访车辆一律按要求有序停放于指定区域。学生在校期间或学校有重要活动时,严格控制车辆进出校园。

2、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安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消防、救护等特殊车辆方可先放行并及时汇报)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安人员对外来人员携带物品要依规进行询问、检查,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保安人员对进出校门的物资,要及时询问,并查验相关出入证明。如手续不符合规定,应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放行。

六、校园巡查制度

1、每天课前、课间、夜晚须进行校园巡查(含教学楼内),及时做好安全巡查记录。

2、巡查时,发现学生有不良行为、危险举动,要及时制止,掌握学生信息,主动向年级、教育处等学生管理部门反映问题。

七、静校制度

1、放学前,及时疏导校门至左右两侧家长接送岗之间区域的交通,劝阻违规停放车辆和接送家长。

2、放学时,引导学生走两侧学生通道,劝阻横穿道路、家长越线接送、逆行等不文明行为。

3、放学后,按时做好静校工作,规劝学生及时离校回家,不得在校逗留。

4、静校后,做好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等的巡查工作,重点检查和关闭教室、办公室、楼梯走廊等处的电灯、电扇、空调、门窗。如发现突出问题、应急状况,妥善处理,做好记录,及时向教育处、总务处等部门反映问题。

5、做好学校门口、操场、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和办公楼等门的开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