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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三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30 15:17 信息来源:济宁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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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是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职工个人岗位聘任、续聘解聘、薪酬分配、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为加强学校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真正把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为“五年规划”的实现提供坚实基础和纪律保障,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全体教职工要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按时参加考勤,包括上、下班签到、签退,升旗仪式、会议、集体活动等签到。学校成立考勤小组,工作期间分上、下午对出勤情况进行检查,由当天执勤的学校领导负责,确定当天的教职工出勤情况。执勤人员要按时到位(上午晨读前30分钟,下午第一节课前30分钟),按照执勤要求,严格考勤。

二、全体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确因急事需要外出的,教师须由教务主任批准,行政人员由所在处室主任批准。教职工因急事外出须凭临时外出申请单,外出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按事假论。外出情况每月进行统计,记入当月考勤(未凭单外出,传达人员未制止的,一人次扣传达人员20元,若教职工强行外出,按旷工记)。

三、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工作的须请假,不得捎假。请假应提前一天说明原因,办理请假手续,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报有关领导批准,领导对教职工的请假情况要做好记录,批准领导将请假情况汇总到办公室,以便及时通知当日执勤领导,记入考勤记录簿,及时通知教务处,便于调课。本人应将请假条及时递交办公室,以便于统计。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请假者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满上班时应立即向学校和分管领导销假。凡未经请假、请假未被批准擅自离岗或假满无故不归者,均按旷工处理。

1、请假审批程序、权限:

(1)请假一天以内,行政人员由所属处室主任批准,任课教师由教务主任批准。

(2)请假两天以内(含2天),由分管校长审批。

(3)请假两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4)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5)行政干部由校长审批,教研组长、级部主任请假一律由分管校长审批。

2、女教职工产假、流产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女教职工可休产假158天,男教职工陪产假7天;流产假按现行政策执行。

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教职工按规定婚假3天。

丧假:父母、岳父母、公婆丧假均3天,假期含休息日连续计算,超过规定时间按事假计算。教职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丧亡者,假期1天。

特别指出的是,教职工的法定假期没休完而提前上班者,教师按加课时计算,每节10元,行政人员相应发放适当补助。

3、确因急病、急事不能及时到校者,须立即电话请假,事后必须向分管领导说明,并按程序补办请假手续。如请假不能按时返回,请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履行续假程序。

4、教科院等安排的教研活动,按工作时间对待,若有事不能参加,需向学校和教研员请假,既不请假又不参加教研活动的,按旷工论处。

四、任课教师上课,需在小预备铃响后到教室候课。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擅自空岗,凡不经允许中途离岗、擅自空岗者按旷课处理。调课须经教务处批准,凡不经教务主任允许擅自调课者,有关双方均按旷课处理(因学生安全或家庭紧急事情除外)。

五、由学校统筹安排的因公外出(参观、学习、出差、教研活动等),视为出勤。但应向教务处及时告知,担任班主任者,还应告知教育处,其他人员应告知相关处室负责人,以便妥善安排好学校各项工作。各处室负责人应在每月最后一天前将公务外出登记表上报办公室。外出要遵守相关纪律与规定。

六、学校安排的学习、培训、会议、外派监考、活动及周一的升旗,应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以上所列各项每迟到一次扣5元,请假扣10元,未请假而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50元。

七、迟到每次扣4元,迟到时间限于20分钟。迟到教职工到校后,应及时找执勤领导说明原因,值班领导告知办公室统计人员。超过20分钟又未请假的视为旷工;教职工一月之内3次(不连续)迟到不扣款,从第4次开始累计扣款,年满56周岁的教职工一月之内6次(不连续)迟到不扣款,从第7次开始扣款;请事假者,一线教师每天扣20元,误课一节加扣10元,职员每天扣30元。请病假者,一线教师每天扣10元,误课一节加扣10元,职员每天扣20元。重、特大疾病另行处理。另外,请病假者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疗证明(病假条、病历等)。教职工旷工一天,每天扣100元,旷工一天者,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无故旷工、空堂者,将被定为教育教学事故,在全校进行通报。

八、教职工到校后工作时间内不准在校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牌、下棋、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购物等,一次性扣100元,取消本年度一切评优资格;出现上述情况两次者,本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出现三次者,本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如被上级纪委查实,根据规定另行处理。

九、工作日,教职工在校锻炼锻炼身体时间为:早晨7:30之前,下午三节课后,学校鼓励教职工在大课间跟学生一起进行锻炼。违者扣20元。

十、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十一、特殊情况的处理:

1、学校鼓励教师进修学习,因进修学习不能到校工作的需提前请假,不能影响工作。

2、女职工哺乳期内(婴儿1周岁内),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享受工作日每天1小时工间哺乳假,具体时间安排应提前告知办公室统计人员。

十二、考勤情况每月月底由校长办公室汇总,考勤结果下月初公布,有异议者,可到校长办公室核实,每学期考勤情况记入本人考绩档案。考勤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及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教师评价、绩效发放、评优晋职的量化管理中。

1、年度考核时,早退及开条外出次数较多者、请假超过1月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旷工及旷课情况严重者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2、两次职评之间的考勤情况,纳入职称晋升量化赋分,有旷工、旷课现象及病事假累计超过2月者,不得参与当年度的职称评聘及晋级。

3、旷工情况按月汇总后,除按每天100元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外,将在基础性绩效中再次按每天100元扣除。在进行年度考核、聘任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