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确立“立德树人”教育宗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榜样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评优工作,学校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评优项目、部门、时间及名额限制。学生校级评选项目包括:三好学生、少年君子、优秀志愿者、优秀班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省、市级学生评优需在获得同等称号的校级优秀基础上推荐。其它要求见下表。
评优项目 | 表彰部门 | 名额分配 | 评选周期 |
三好学生 | 教务部 | 级部总数20% | 每学期一次 |
少年君子 | 大队部 | 班级总数的20% | 每学期一次 |
优秀少先队员 | 大队部 | 班级总数的20% | 每年六一表彰 |
优秀志愿者 | 班级部 | 班级志愿者中评选5名 | 每学期一次 |
优秀班干部 | 班级部 | 每班3名 | 每学期一次 |
年度十佳 | 大队部 | 十佳少年君子、十佳才艺之星、十佳书香少年、十佳书香家庭 | 每年六一表彰 |
第三条,三好学生的评选。三好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由教务部负责,教务部根据期末学科成绩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填写《三好学生成绩统计表》,班主任组织学生填写《三好学生登记审批表》,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学校发文表彰。表彰名额一般控制在级部总人数的15%-20%之间。
评选标准:第一,品质优秀。热爱学校,尊重师长,热爱集体,团结同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劳动,不怕苦、不怕累。第二,成绩优异。勤奋好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期末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等次为A,其他学科B以上。级部综合成绩名列前茅。第三,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第四,没有一票否决的现象和问题。在某一方面有特殊表现的学校可由班级申请,由校长审批,直接命名为三好学生称号,特殊表彰的三好学生不占级部名额。
第四条,少年君子的评选。由少先大队部按照班级人数的20%下发名额,班主任组织学生民主推选。每学期评选一次。按照1-6年级表彰分别表彰“衣冠整洁少年君子”“文明礼貌少年君子”“孝亲敬老少年君子”“诚实守信少年君子”“刚毅乐观少年君子”“知荣明耻少年君子”。大队部组织填写《少年君子评选统计表》,班主任组织学生填写《少年君子登记审批表》,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学校发文表彰。班级涌现的在助人为乐、爱护公物、拾金不昧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班主任可不按照年级规定表彰名称命名,可自主命名为“※※※※少年君子”。
第五条,优秀少先队员的评选。由少先大队部按照班级人数的20%下发名额,班主任组织学生民主推选。每年六一前评选一次,六一节表彰。大队部填写《优秀少先队员统计表》,班主任组织学生填写《优秀少先队员登记审批表》,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学校发文表彰。优秀少先队员主要表彰在少先队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少先队员。特别突出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乐于助人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少先队员。
第六条,优秀志愿者、优秀班干部的评选。由班级部下发名额,班主任组织学生民主推选。优秀志愿者主要在校级志愿者和班级志愿者中产生。表彰那些敢于负责,成效显著,同学们公认的志愿者学生。优秀班干部主要在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和小组长中产生。表彰那些勇于担当,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为班级发展作出贡献的班干部。
第七条,年度十佳的评选。由大队部负责。采取班级推荐,全校竞选的方式评选十佳少年君子、十佳才艺之星、十佳书香少年、十佳书香家庭。每年六一表彰。大队部填写十佳统计表,推荐人选填写《十佳登记审批表》
第八条,班主任要认真组织班级初评并严格把关,要把评选过程作为一个有效的育人过程,并将各方面确实优秀的学生上报。所有被推荐学生的得票数应超过班级人数的一半以上方可上报参评。各班在开展评选活动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将评选标准和要求向学生进行宣传,坚持民主评选、择优推荐。必要情况下向家委会征求意见。评选结果要向学生公示三天,然后推荐上报名单并填写好申报表。
第九条,凡是有以下违纪现象的,取消所有评优资格。
1、不团结同学,有打架斗殴、欺凌行为的;
2、经常不使用文明语言,有骂人现象的;
3、不爱护公物,有过严重破坏公共设施行为的;
4、经常不参加值日或集体劳动者;上课、出操、集体活动
经常无故缺勤或迟到早退者。经常不按规定穿校服和佩戴红
领巾者。经常违犯规定购买玩具零食者。
5、严重违反纪律,造成自己或他人人身伤害者。
6、其它违犯校规校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