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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育才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30 17:16 信息来源:济宁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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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师生应高度重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体育教学环境。

一、教师职责

1. 课前准备

(1)体育教师在课前应认真检查场地、器材的安全性,确保无损坏、松动等隐患。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场地和器材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2)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活动,充分考虑学生的身体状况和运动能力,避免过度运动和高风险动作。

(3)向学生明确本节课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要求,提醒学生做好热身准备。

2. 课中指导

(1)在教学过程中,体育教师应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和运动表现,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的异常情况。

(2)严格按照教学规范进行教学,不得擅自离开教学岗位。对学生的不规范动作和危险行为应及时纠正和制止。

(3)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时,要合理安排分组和运动量,避免学生之间的碰撞和拥挤。

3. 课后整理

(1)课后,体育教师应组织学生及时整理场地和器材,确保场地整洁、器材归位。

(2)对本节课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如有问题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二、学生要求

1. 着装规范

(1)学生应穿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和运动鞋参加体育课,不得穿高跟鞋、皮鞋、拖鞋等不适合运动的鞋子。

(2)不得佩戴首饰、手表等物品,以免在运动中造成伤害。

2. 课前准备

(1)学生应提前到达上课地点,做好热身准备活动,避免在运动中受伤。

(2)如身体有不适或疾病,应提前向体育教师报告,听从教师的安排。

3. 课中遵守

(1)在课上,学生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的指挥和安排,不得擅自进行危险动作和活动。

(2)尊重同学,避免在运动中发生冲突和争吵。

(3)如在运动中受伤,应及时向体育教师报告,并配合教师进行处理。

4. 课后整理

(1)课后,学生应协助教师整理场地和器材,保持场地整洁。

(2)不得在体育课后进行剧烈运动或从事危险活动。

三、安全保障措施

1. 学校应定期对体育场地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

2. 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进行处理。

3. 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建立体育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理。

四、责任追究

1. 对因教师失职造成的安全事故,将追究教师的责任。

2. 对因学生违反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将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学生的责任。

五、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由济宁市育才中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