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校园欺凌事件应急预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教育教学管理,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
校园欺凌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宋培华 孟进
副组长: 钱广元 杨卫国 张兆杰 谷玉奎
成 员:学生处、安全管理处、办公室、宣传处、后勤处、团委
主要负责人:各教学部书记、主任。
职责: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本组成员在值班校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
二、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应急组职责
(一)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二)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
(三)向教育、公安、医院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四)向单位职工通报事故情况。
(五)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三、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程序及措施:
(一)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②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保安,然后再报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二)组长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拨打“110”,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现场阻止),与此同时,组长一方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最好是男教师)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另一方面通知现场安全组组长前往现场。
(三)各应急组现场救护
现场防护组(组长:安全管理处主任,成员:安全管理处工作人员及当值保安):组长接到发生校园暴力消息后,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不必等到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防止暴力,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施暴者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疏散引导组(组长:事发教学部书记、主任,成员:班主任及教学部当值人员):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护组与欺凌者周旋时,本小组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欺凌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通讯联络组(组长:办公室主任,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联系相关人员到达现场。①公安局或派出所“110”②学校应急组各组组长③向上级(教育局)报告情况,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现场救护组(组长:后勤处处长,成员:校卫生所工作人员):本小组人员在组长带领下,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应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紧急救护,送往医院。
(四)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①学校应急组在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②学校应急组负责协助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③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五)纪律处分。
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