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学校 > 任城区 > 济宁市第二中学 > 学校概况 > 规章制度

济宁市第二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07 16:47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根据财政部、国家教委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各校领导分管系统限额、专项审批,大额借支实行联签制。

第二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 学校设置财务中心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负责。同时,学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第四条 学校财务中心配置一名财务主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

第五条 学校财务应加强预、决算管理,按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和决算,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予公布。

第六条 学校应加强财务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形成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