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二中学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形成良好的教学作风,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使全校教学及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秉承“创造适合每一个学生成功的教育”的校训,尊崇严谨至爱教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制定本规范。
一、师德修养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以对国家、学校和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适应社会及进一步深造的高素质人才为己任。
2.勤于教学,精于业务。坚持以现代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遵循高中阶段教育客观规律,努力学习和运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加强研究和理解所授课程,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及教学能力;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善于协作,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教学思想上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在教学活动中把“育人”放在首位,引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4.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诚信正直,以身作则。
5.严谨治学,精益求精。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诚实守信,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6.遵章守纪,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教学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主动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二、任课资格、条件与培训
7.新聘青年教师任课条件。受聘来我校工作的青年教师,均须参加学校及上级主办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8.所有教师都必须认真参加上级组织都得各级各类培训,培训不合格或不按时完成者学校有权拒聘。
三、课前准备
9.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标准。教师应在开课前按课程标准、校历编制教学计划,经备课组长审核后以级部为单位交教务处存档备查,教学计划应有课程进度、课堂模式、等教学环节的具体安排。教师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上课,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的,须经教研组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10.备课。备课是教师实施教学的重要环节,上课前教师应认真处理好本节内容与先修课程、平行课程和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教师备课时应熟悉课程标准、认真钻研教材、研究参考资料,确定教学目的要求,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掌握学生情况,增强教学针对性;认真选择教学方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充分准备教学资源。认真准备教案。
11.教案。教案作为教学实施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每个单元(节)的教学目标,重点、难点和突破方法,课程各教学环节的学时分配,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所采用的教学方法、教具、教学手段使用,实施步骤、作业布置、教学反思等。教师不能以多媒体课件代替教案。
四、课堂教学
12.课堂教学包含新授课、习题课等。严明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确保课堂教学正确的政治导向。课堂讲授应当努力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交待清楚,条理清晰,突出重点和难点。语言精炼、板书工整、仪态端正、精神饱满。注重讲课的艺术性,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思想。根据公不同课程的不同特点,灵活选择运用合适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素养。
13.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积极、合理、科学地运用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等信息化教学手段,增加课堂教学信息量,提高课程教学效果。
14.任课教师要按课程表所安排的时间上课,不得随意自行停课、调课、增减学时数。
15.教师应加强课堂管控,维持课堂秩序,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做好课堂考勤记录,并留底备查,对于缺勤、违纪的学生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各级部有关条款处理。
五、辅导、答疑和作业
16.辅导、答疑。教师有进行晨读、晚自习、周末辅导、答疑的责任。任课教师在辅导答疑中因材施教,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目标生,对基础较差、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重点辅导帮助。教师应充分利用辅导答疑时间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征求对教学的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17.作业。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性质与要求布置适量作业,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对作业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要在作业批改中记录,并对学生做进一步讲解或加强训练;对不交作业的学生要予以督促,要求按时完成;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应做好书面记录。
六、教学纪律
18.为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任课教师必须遵守教学纪律。
19.教师因事外出应以不影响教学为原则,教师因病、因事请假不能上课时要向级部书面请假,并找同学科其他教师代课,无人代课时,级部要安排调课,并报教务处备案。
20.上课教师必须提前5-10分钟到达教学场所作好课前准备,进入教室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非外语课程使用普通话上课。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误课,不拖堂,并恰当分配课堂时间。除课堂教学必须使用外,上课期间应关闭通讯工具。
七、学习纪律
21.学生应依照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听课者,应事先请假。请假手续按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办理。学生无故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课教学时数1/3者,教师有权取消其该课程的考试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平台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班长记好班级日志。
22.学生要尊敬教师,每天每位老师的第一节上课时,班长喊“起立”,同学集体行注目礼,齐呼“老师好!”老师回礼“同学们好!请坐!”课前或课间同学应主动擦黑板。
23.学生上课应专心听讲,不允许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课堂肃静,积极参与任课教师组织的讨论等教学活动,不准在教学区内喧哗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24.学生上课应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不准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学生应保持教室内清洁卫生,课堂上不准吸烟、吃零食等。对于违反课堂纪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5.在正常教学时间内,学校任何年级或科室组织各类需要学生参与的活动,须提前3天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由校办做统一安排,并通知相关班级、任课教师。
八、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26.教师应积极关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动向,更新教育观念,加强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发表有要求。
27.教师应重视理论研究与教育实践相结合,坚持以课程教学为基础,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兴趣,把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和能力融于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形成具有自己特色和风格的教学方法。
28.教师应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优秀基础教育科研成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予以奖励。
九、考核与奖惩
29.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及考勤等绩效数据。
(1)教学工作量的考核采取记实办法,主要包括正课课时,晨读、晚自习、周末辅导,监考阅卷等。
(2)教学质量的考核内容主要有思想政治表现、教书育人、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考核采取日常考查和集中考核相结合,学生与同行评价相结合进行。
(3)对教学研究成果的考核主要是根据教师参加学校、上级教研中心(教科院)教学研究活动情况,研究教学的论文、著作和教学经验材料,独立编写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等进行。
30. 在教学运行过程中,对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处理。
31.经教学考核评价,教学质量低,学生与同行反映教学效果差的任课教师,学校将安排对其进行待岗培训,待通过上岗认证后,方可重新走进课堂。
十、附 则
32.本规范在执行中如涉及其他有关未尽事宜,由级部、教务处研究拟定解决方案,报校委会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