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实验小学2025年考试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我校结合实际,执行考试公示制度。
1.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期末考试。
2.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严禁超课标超教学进度命题。
3.严格执行鱼台县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考试方案,不得提前结束课程进行考试。
4.学校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严禁进行考试排名,考试结果要合理运用,不能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要与常规业务检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相结合进行综合评价。
5.学校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各类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