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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第一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08 16:43 信息来源: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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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校财务管理, 规范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发展,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规范高效”的原则。根据《教育法》、《会计法》、《审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梁山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教育经费和基本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财务管理规定。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科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2名。

3、学校财务科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情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学校预算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财务科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四、学校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费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2、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不得随便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3、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搞账外账。

4、根据物价和主管等有关部门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展收费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学校支出管理

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专款支出、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支出。

具体要求:

1、各项支出要按批准的部门预算和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执行,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不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支出。

2、对所有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3、对专项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原则,项目支出要严格按政府采购招标条例执行。

4、规范单据联签制和费用报销制。支出单据实行联签制,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至少有“四人”(经办人、审核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属有形资产类支出还要经实物保管员验收签字。所有支出费用的报销实行支出,报销的原,严格绝在外赊购、由经营者自己到学校报销的现象。所有支出费用必须当月结清,超过期限必须说明理由,否则不予报销。

5、对大额经费(5000元以上)或举行大型活动需要的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实行先运行后结算的办法,在支出事项或活动结束后统一结算。

6、规范租用私车和差旅费的管理。如因工作需要须用私车时,应将事由、地点、人员、大致时间报校长,同意后方可用车,否则不予报销(附表)。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报财务科备案后,方可出差,未在财务科备案的差旅费不予以报销,所有差旅费报销均按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的相关规定执行(附表)。(详见附则《梁山县第一实验小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7、学校正常维修必须填写维修审批单(附表),否则不予维修,对不按规定私自维

修的不予报销维修费用。如有大型修缮必须由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做出决定,如有需要政府采购的必须走政府采购手续。

8、学校对学生印刷通知、试卷、宣传资料、家长问卷等,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由有关处室、年级部填写印刷审批单(附表),否则不予报销。私自打印、复印、油印的材料自己承担费用。

9、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做到科目齐全,账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财务人员要正确行使职权,不徇私情,按制度规定把好收支关,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和白纸条。报账员要将学校所有经费存放在一张储蓄卡上,实行公私分明、钱账分开。

10、财务人员负责做好食堂的核算记账,把食堂的收入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拨给食堂一定的周转金,所有周转金必须由校长审核签字后方能拨付。食堂采购物资的每张原始票据必须有“三人”(经办人、食堂主管、分管校长)顺序签字后方可入账。所有支出票据必须在下周二前入库结账,食堂账要做到一月一核算,一学期一结算

11、扶困助学资金等要及时足额发放,严禁挤占挪用。凡是上级扶困助学资金应发给学生的,要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手续健全。如贫困救助资金,学校和班级不得挤占、挪用,对学校退还给学生的费用一律由学生或学生家长到财务室当面领取。

六、资产管理

(一)、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二)、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

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三)、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

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四)、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

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五)、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详见附则2《梁山县

第一实验小学资产物品管理制度》附件3《梁山县第一实验小学采购管理办法》)

七、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科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科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财务科主管有权且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

4、学校财务科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八、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科应以月报的形式向校长室和上级相关部门提供财务报告。而各条线必须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财务科提供财务报告。

2、财务科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九、财务科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财务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