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第一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一实小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疏散设施完好、有效,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由保卫科具体组织实施。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三、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上课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覆盖、阻塞;
4、 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