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一、 资助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资助资金
我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按学生经济困难程序进行档次认定,分二至三档。
三、申请程序
学生经济困难认定→助学金申请→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校内公示→确定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
(一)、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学期动态调整。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非政府部门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二)、由学校成立的班级、年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三级评审认定机构,受理学生申请,参照《济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济教字〔2021〕40号)认定要求,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进行困难等级认定,确定困难学生资助资格
(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结合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提出当年享受国家助学金初步名单和资助档次,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资助部门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四、资金发放
(一)、通过我校办理资助业务的银行为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以集中发放的形式发放到学生银行卡、资助卡或社保卡中。
(二)、助学金须于每年春季5月31日、秋季11月30日前发放完成。发放完成后学校向学生及监护人发放《资助资金发放告知书》,告知书回执学校存档。
(三)、学生或可凭开户人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到银行网点柜台、自助柜员机或通过网银查询到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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