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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供电公司收费依据

发布日期:2025-05-09 17:57 信息来源: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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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类别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居民生活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网企业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年用电量2520千瓦时及以下执行电价为546.9元/千千瓦时;2520-4800千瓦时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596.9元/千千瓦时;超过4800千瓦时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846.9元/千千瓦时。

省物价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农业生产用电

农业生产用电:不满1千伏0.54元/千瓦时

1-10千伏 0.525元/千瓦时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每月末3日前,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公布次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的电价水平及构成,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按照公布的电价执行。

关于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有序推进销售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山东省电价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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