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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十五中学财务决算制度

发布日期:2025-06-18 16:47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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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末核对预算指标,核对各项拨款、付款数据,使学校数字和局账面数据保持一致。

二、清理各往来款项,查看应收应付款项,与经办人核对,并备案以查。

三、对学校各项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应在年终前由资产管理员进行认真清点盘存,并进行账物、账账核对,出现盈亏者,按学校物资管理办法作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应报损和折旧的固定资产应按审批权限申报,经批准后作账务处理。

四、对各项财务基本数据应认真核对,如有出入,应在调查的基础上予以调整,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五、对学校教育事业成果、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和教育科研成果,以及工作能反应成效的,要有关部门提供确切文字资料与可靠数据。

六、进行决算的账务处理。

七、根据统一表格,按会计账簿最终数据填制资金活动表、支出决算表、基数表及各项资金的明细决算表。

八、填制必要的附表,包括设备购置项目、维修项目和暂付款明细表等。

九、决算文字说明。对学校一年内财务、事业计划等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对表格中不能表达的财务情况进行说明。

十、学校财务部门填制好财务报表后,经学校领导审查、盖章后,按规定报送单位和程序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