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霍家街小学学生考试制度
为贯彻落实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加强宣传学习
学校要通过例会、教研和家长会等途径组织师生、家长认真学习,正面宣传,理解和掌握考试管理的目的意义,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二、严控考试次数
小学一二年级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书面的纸笔考试,三至五年级可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各年级不得随意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
三、规范考试内容
各年级组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制定考试内容,试题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还要注重考查思想道德、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得随意拔高试题难度,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确保考试内容不超纲、不超标。
四、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期末考试结果要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使学生获得积极的生命体验,帮助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主动发展。
1.各年级教师不得对考试结果进行排名与公布;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学生群传播。
2.各年组不按考试结果给学生排座位;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贴标签”“定级别”。
3.考试成绩要落实等级制,不得出现唯分数论的倾向。
学科考试等级评价标准划分如下:
A等级:100分-85分 B等级:84分-75分
C等级:74分-60分 D等级:60以下
五、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1.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
2.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
3.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六、强化监督管理
学校成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担任组长,业务校长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考试、命题等具体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落实。同时,公开监督渠道,确保社会及家长对学校考试管理工作有效实施监督权,对违反“考试管理制度”要求的相关教师,学校予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