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关键是养成教育,须遵循“从他律到自律”这一原则。
2.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应落到实处,细微处入手,可以通过训练养成,加强训练,指导与主体意识相结合。
3.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实践中体验,在活动中感受。
二、目标任务及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和良好品德;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己管理自己,帮助别人,为集体服务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为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打下初步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主要内容
1.学习常规训练
(1)上课铃声一响,停止说话和活动,快步走进教室并安静地坐好等老师来上课。
(2)听课要专心,注意力要集中,边听边思考,不懂的地方要举手问老师。
(3)同学回答问题要认真听,如有不同意见等同学讲完后可以举左手发言。
2.文明常规训练
(1)爱护学校各种设施,不得用任何笔、刀在墙壁、地面上乱涂乱画乱写,不得用脚踢墙壁和门。
(2)不爬窗,不随意开关门,不在楼梯扶手上滑下。
(3)爱护桌椅,不坐在课桌上,不用脚在桌椅上乱踩,不随意晃动桌椅。不在桌椅上乱画乱刻,桌椅搬动要轻,损坏要赔偿。桌椅、抽屉保持干净整齐。
(4)爱护公共设施,不在花坛矮墙上行走,不向水池、便池中扔杂物。不损坏花草树木和草坪,不随便开电灯和水龙头。
(5)爱护环境卫生,见到地上有纸屑要主动捡起丢入垃圾箱内。不随意涂抹学校黑板报上的通知等。
(6)语言要文明。学会使用礼貌用语十个字,不说脏话,不起绰号,不动手打人,不私拿别人的东西,拾到东西主动还给失主或交给老师。
3.重点要求训练:
进校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因事因病不能到校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不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到校,不携带零食。
(3)衣着整洁,按要求佩戴红领巾、绿领巾标志等。
(4)遇到老师、客人或长辈主动问好,会使用礼貌用语。在校园里轻声慢步,不得喧哗吵闹。
(5)经过升旗台恰遇升旗时,必须主动停下立正,向国旗敬礼,升旗结束方可行走。
(6)进校门时要服从值周教师及值周生的管理,按规定路线行走,不得在校园里追逐打闹。
两操要求
(1)听到出操乐曲先在教室前排好队伍,排队走路时思想集中不东张西望,不推搡打闹。出操结束,按顺序随乐曲有节奏退场。
(2)做操时,队伍整齐,动作规范,精神饱满,整体效果好。
(3)周一升旗时要严肃认真,行好队礼、团礼,不得在队伍里走动、说话或左顾右盼。
课间要求
(1)下课后做好下一节课的准备工作,有秩序地走出教室。出教室门靠右行懂得礼让,不拥挤,不横冲直撞。
(2)课间要适当休息,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进行剧烈的运动,不进行危险的活动,进入大厅要走安全线。
(3)到校后,可在教室里看书,或在室内外开展一些有益的文体活动等,不得肆意打闹,大声喧哗。
放学路队要求
(1)按作息时间放学,放学后迅速收拾书包,排好路队。放学路队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统一组织,由老师共同护送出校门。
(2)学生必须排路队走,要做到快、静、齐,个别因事迟走的学生,要跟在就近的班级路队后面出校门,不得三三两两出校门。
(3)自己回家的同学要及时回家,不要在途中逗留、玩耍,更不得随便进入游戏场所或到其他地方玩耍。
(4)值日生按时做好值日工作,整理好桌椅、关好日光灯和门窗后离校。
(5)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在公路上玩耍或追逐打闹,不毁坏公共设施,不在路上随手乱扔垃圾。
三、学生管理办法
(一)入学
1.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半以上,户口在本学区的儿童入学。
2.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和房证、接种卡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3.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二)休学、复学
1.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2.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3.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1.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2.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
3.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4.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四)考勤制度
1.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守则》,必须遵守学校订立的《校规》,病事假必须持医院或家长证明;事前应办理请假手续,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能离开。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返校者,应当续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者,作旷课论处。
2.每个教学班要设立学生考勤簿,由教师或值勤学生逐日填写。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对出勤好的班级和学生,要给予表扬;对违犯考勤制度的,要进行批语教育。对经常旷课,屡教不改的学生应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上课、自习、劳动(包括打扫卫生等公益劳动)集会、“两操”以及学校和各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第二课堂活动),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4.批假权限:一周以内班主任批准,一周以上一月以内由教导处批准。一月以上由校长批准。学生干部一律无权批假。
(五)奖惩制度
奖励
1.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给予奖励,颁发奖状,奖品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等级可分为班级奖,年级奖,学校奖,上级领导部门奖。
2.每学期评定一次“适美好少年”、“阳光之星”(包括认真书写星、遵守纪律星、尊敬师长星、关心集体星、科学探究星、团结友爱星),“适美好少年”占总人数的30%,“阳光之星”占总人数的70%。
3.凡在各次学科竞赛及各种比赛活动中获得区级及其以上名次的学生,其资料记入学校档案并予以表彰奖励。
处分
1.学生违犯反《小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及社会治安条例而屡教不改者,可视其情况,分别给予批评、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2.对违犯纪律的学生要耐心细致地进行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对学生处分要严格手续,首先由班主任写出书面材料,提出处分意见,报教务处。受警告、严重警告 和记过处分的由教务处研究决定,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3.受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的学生在一个月内若有明显进步,确实改正了错误,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务处研究批准,可撤消其所受处分。
(六)学生档案管理
1.建立全校学生学籍档案(分班装订成册)。
2.备有历年全校学生花名册(按班编排并有班主任的姓名。)
3.学生转学、休学等多种证件的存根(包括转、休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4.毕业生姓名及其去向。
5.按规定的手续及时给新转来的学生建立学籍卡。
6.各班学生的评语应及时抄写在学籍卡上。
7.历届毕业生操行评语记载表(装订成册,便于保存和查找)。
8.全校学生干部名单。
9.对学生奖励和处分,以及撤消处分的决定都必须随时登记在学籍卡上并备有附件。
10.学生的体检资料。
11.学生学籍和学科学习档案由教导处负责,德育档案由德育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