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实验中学计提教育经费专项资助方案
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函【2022】87号)第六条“公办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分别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一6%、3%一5%、3%一5%、1%一3%的经费,作为学生资助经费。”的规定以及《济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将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生学费及住宿费的减免、困难学生的资助以及生活补助等。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校计提教育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按照3%—5%的比例足额计提资助经费”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事业收入实际情况,我校每年将计提相关费用专项用于孤儿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及住宿费减免,设立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资助育人活动开展等工作。
二、资助范围
1.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但因特殊原因无法享受免学费资助项目的学生;
3.品学兼优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4.因家庭突遭变故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学生;
6.因受灾、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7.其他情形导致特殊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1.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除正常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项目之外,每位学生均可享受学校给予的1000元/学期的生活补助。(预计资助名额30人,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各10人,预计支出30000元/学期。)
2.非孤儿、非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非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因特殊原因无法享受免学费资助项目的学生,除正常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项目之外,每位学生可享受学校给予的800元/学期的学费减免。(预计资助名额45人,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各15人,预计支出36000元/学期。)
3.品学兼优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正常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等资助项目之外,学校单独设立特困优秀生奖学金,1500元/学期。(奖励名额45人,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各15人,支出67500元/学期。)
4.因家庭突遭变故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或因其他突发情形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1000元/学期的生活补助并积极协助申请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等其他资助项目。(预计资助名额32人,高一、高二年级各10人,高三年级12人,预计支出32000元/学期。)
5.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最高档资助标准和免学费之外,每学期再给予生活补助1000元。(预计资助名额33人,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各11人,预计支出33000元/学期。)
6.家庭为脱贫享受政策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学生,本人同时也符合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等条件的,按照资助标准第一项给予资助。
四、资助申请方式
1.学生自主申请,年级考察推荐,学校最终筛选;
2.班主任开展家访、谈心工作时根据所了解情况,协助申请;
3.个别资助项目,每学期统一组织申请。
五、资助发放方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由财务室统一发放,建议受资助学生及时提供以本人姓名为开户名的银行卡账号、开户行等信息。
六、特别说明
1.凡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受资助资格,并反馈至相应年级,给予相应处分;
2.凡在受资助期间有重大违纪现象者,取消其受资助资格;
3.不符合以上申请条件者,不得享受该类型的学校资助政策,确需资助者,需提供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济宁市实验中学
2025年3月15日
济宁市实验中学
计提教育经费专项资助评审小组
组 长:高峰松
副组长:李大新 鲍小兵 丁守峰 陈冲 谢兵
成 员:李 品 王守峰 李宁 常发廷 白志国 刘姝含 李会庆 戈芳
下设年级资助评审小组
2024级评审小组
组长(分管校长):谢兵
副组长(年级主任):李会庆
成员:年级政教主任 级部主任 班主任及学生代表
2023级评审小组
组长(分管校长):鲍小兵
副组长(年级主任):王守峰
成员:年级政教主任 级部主任 班主任及学生代表
2022级评审小组
组长(分管校长):李大新
副组长(年级主任):常发廷
成员:年级政教主任 级部主任 班主任及学生代表
年级资助认定小组
2024级认定小组
组长(分管校长):谢兵
副组长(年级主任):李会庆
成员:年级政教主任 级部主任
2023级认定小组
组长(分管校长):鲍小兵
副组长(年级主任):王守峰
成员:年级政教主任 级部主任
2022级认定小组
组长(分管校长):李大新
副组长(年级主任):常发廷
成员:年级政教主任 级部主任
评审审核汇总小组
组长:刘姝含
成员:孔令芳 金海峰 王飞
济宁市实验中学
2025年3月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