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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观音阁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6-19 16:19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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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校长领导下,全休教职工都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学校经费。

二、实行经费支支出预算制。学期初由行政校长制订订经费开支预算,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原则执行。做到经费支出有计划。

三、严格收费管理, 认真执行上级的收费管理办法。

四、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会人员要明确职责,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学期初、末时向校长汇报经费收支情况,每月末向校长提交交财务报表。年末时按国家规定建立财务档案并保存。

五、严格各项支出审批手续,原始凭证须经有经办人签宇后再经校长、行政校长、总务主任按审批权限限签字后方可报销入账。购买实物由财产管理员开出入库单后再按程序报销。凡事前未经研究或批准,私自购买物品或手续不完备,校长可拒签字,会计拒付。

六、学校采购,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应事前报购物申请单,经办公会或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和有关人员共同办理。坚决杜绝私自购物。

严格借款审批程序,借款应由当事人写借据,写清事由,由校长、分管校长按权限签批,限期还清.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公款借个人办私事,否则追究个人责任。

学校一切经费都由会计室统一管理和收费。学生切交费, 班主任收后交会计室。不准任何处室和个人私自向学生收费。严禁公款私存。严禁私设小金库。

九、厉行节约,因公、特殊情况须招待或加班用餐或曲加班费, 应由校长批谁, 部门负责人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财会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对学校财务加强监督,坚持原则,以法办事。违规开支,有权拒付。校长定期审查财务账目,及时了解收支情况,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