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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实验中学学生公寓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5-06-19 09:05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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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学生在校住宿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各种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对事故处理及时得当,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拟定本应急预案。

一、恶性事故

当宿舍内发生恶性事故,有人员伤亡时,紧急情况直接报告学校保卫科、宿管办、德育处主任、以及班主任。宿舍楼层管理员应立即保护现场,宿管办值班人员将根据情况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或采取妥善的应急处理措施。

二、火灾

当学生宿舍内发现火情时,楼层管理人员应迅速向宿管办、政教主任报告,并报学校相关部门或分管领导。对于火势较小的,能自救的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和住宿学生自行扑救,事后立即将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扑救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后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交德育处。

当火情严重,无法自救时,应立即报火警(119),并电话报告校保卫科、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同时采取自救措施,打开所有消防通道,疏散人员,转移物品,隔离电源(拉闸断电),火灾扑灭后,立即向德育处进行书面汇报。

三、急病

当宿舍内学生出现突发性急病,楼管人员或值班人员应立即请校医及时处理或将生病同学送往就近医院,并立即通知班主任和生病的学生家长,若情况紧急,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当宿舍内出现传染病事件时,应立即向上级管理人员报告,协助医护人员作好现场有关处理工作。

四、失窃

宿舍内发生失窃事件以后,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宿舍管理员和宿管办,寻求帮助,找回失物,同时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失窃数额巨大的,应立刻拨打校园报警电话6596603,并保护好失窃现场。

五、打架斗殴

若是个别学生打架,楼管人员以及宿管办值班人员应立即劝阻、制止,平息后要求室长或同学监视,然后在半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检查,作好记录,第二天通报给班主任;若发生学生打群架,首先是劝阻、制止,同时派人叫保卫科人员,并及时通知相关班主任、政教主任和年级主任。 如有学生受伤,应立即将受伤学生送医院救治。

六、意外事故和停水、停电

当宿舍出现停水停电情况时,应及时向学校总务处联系,等待维修。宿管办值班人员和楼层管理人员维持好学生秩序,严防学生起哄闹事;严防学生私自使用蜡烛

七、其他突发事件

当宿舍内出现其他突发事件时,如:损坏公共财物,扰乱宿舍秩序时,楼层值班人员应立即对相关同学进行劝阻,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宿管办和班主任汇报,寻求最佳的解决办法。

以上七类情况发生时,宿舍管理人员应保持镇定,按程序要求采取应急措施,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将影响损失或伤亡控制到最低程度。

附相关联系电话:

宿管办:6596604  女生公寓:6596605   

德育处:6596287  保卫科:6596603   

总务处:6596696  医务室:6596612

各班主任联系方式已发放至各楼层管理员手中。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济宁市实验中学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