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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洸河路小学值班制度

发布日期:2025-06-21 14:38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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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维护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主要事项

1.实行每天24小时的值班制度,包括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寒暑假值班和特殊时期值班。每班值班人员由带班领导和教师各一人组成。

2.干部轮流任值班员,日常值班一周一轮,值班当周必须返校,具体负责领导、协调、督促、检查当日保卫人员到岗工作情况;巡视和检查各类场所;处理值班时间内发生的各项事务及重大问题,并通报学校领导。教师的值班安排由学校总务处负责。

3.日常值班、节假日及寒暑假值班和特殊时期值班期间,均有学校领导带班。领导日常带班按每周为时间单位安排,特殊时期特殊安排。带班领导的安排由学校总务处负责。

4.法定节日(劳动节、国庆节、元旦、春节)、周末(周六、周日)、寒暑假期间的每个工作日,学校安排干部值班,法定节日、周末期间、寒暑假期间为一天一轮。负责校内外接待及日常工作处理。值班人员由总务处负责安排。

5.在涉及稳定及安全的特殊时期,经校领导批准,安排保卫人员、党政干部值班,负责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

二、值班职责

1.学校教师值班是领导直接领导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持学校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关键环节,值班人员即值班干部代表学校处理值班时间内发生的各项事务及重大问题。

2.学校值班人员对值班时间内学校的教学、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负有指导、疏通、教育、检查、督促的责任,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牢固树立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根据值班任务的要求,做到勤巡视,勤检查,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将无关的人员带入岗位。

5.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值班人员必须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详细做好记录。

6.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检查教学楼等场所的安全;督促保卫人员做好出入校园的检查登记;处理值班期间来文来电的接处;做好来访接待和信函书报的收发等工作。

7.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学校,移动电话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连通状态。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具体要求

1.每班值班时长为24小时。

2.除巡视校园外,值班人员可在所在部门办公室值班,但所有值班人员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

3.一般情况下,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请人代替值班;若有特殊情况需调班,要求事先向学校办公室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换班。

4.学校领导将不定期查岗。若值班人员不到岗或擅自离岗,一经核实,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若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岗或擅自离岗达2次以上,或在值班期间出现重大失职行为,学校将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