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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洸河路小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6-21 14:38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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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实验课的顺利进行,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类实验课、实践活动中涉及安全的事项。

一、管理职责

1.学校主管实验课的领导和教师负责制定和执行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课的安全、有序进行。

2.实验课教师是实验课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实验课的安全、有序进行。

3.学生应遵守实验课安全规定,认真听从教师指导,正确使用实验器材和保护自身安全。

二、安全管理规定

1.实验课教师应在课前对场地、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如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处理。

2.学生应穿着舒适、适合运动的服装和鞋子参加实验课,不得穿不适合运动的服装。

3.学生应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实验活动,不得私自进行危险性高的活动或操作。如遇问题或困难,应立即向教师请教或报告。

4.学生在进行实验活动时,应互相帮助、保护和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教师。

5.学生在使用实验器材时,应按照教师的要求正确使用,不得私自拆卸、改装或损坏器材。如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处理。

6.学生在进行高风险实验活动时,应佩戴相应的保护装备,并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操作。

7.学生在实验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学区域,不得擅自请假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应向教师请假并得到允许。

8.学生在实验课结束后,应将器材归位摆放整齐,不得私自带走或损坏器材。

9.学生应遵守实验室的相关规定,如禁止烟火、禁止触摸危险设备等。

10.实验室的钥匙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11.实验结束后,实验室应及时清理废弃物,确保环境整洁。

三、应急处理

1.在实验课期间发生突发情况时,教师应保持冷静,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教导处并协助处理。

2.在突发情况下,教师应首先保障学生的安全,避免因处理不当导致伤害事故。

3.学校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教师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自救互救意识。

四、责任落实

1.学校建立健全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各级管理人员和教师应严格按照职责和任务进行工作。

2.实验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学校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学校定期对实验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