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76F/2025-025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教育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成文日期 | 2025-06-30 | 失效日期 | |
| 有效性 |
市教育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06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完善普通高中教师绩效工资增量分配机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建议》
李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普通高中教师绩效工资增量分配机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我市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相继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19〕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43号)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中小学教师工资增量机制,扩大学校分配自主权,优化财政投入结构。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历次调整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时,统筹考虑教师工资收入,同步调整教师绩效工资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今年初,调整提高了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标准。
二是进一步提高高中学校班主任津贴标准。2022年,下发了《关于调整中小学校班主任津贴标准的通知》,将高中学校班主任津贴标准由原来的班均每月400元提高到900元。
三是核增民族班办班高中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内地民族班办班学校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8号)精神,对民族班办班学校在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10%的幅度适当核增其绩效工资总量,专项用于从事民族班教学管理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我市高度重视教育资金保障工作,尤其是近年来,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多措并举提高教师的待遇和地位。目前,我们正在加强调研,结合我市实际,起草核增高中绩效工资总量方案,联合人社、财政等部门,尽早出台文件,有效解决高中教师超工作量问题,激发教师积极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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