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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康驿卫生院医保支付

发布日期:2025-06-09 09:05 信息来源:汶上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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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参保职工在全市级及以下、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的待遇标准报销;诊所、卫生室等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限额为3500 元。大额补助1000元。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限额为4500 元。大额补助1000元.

项目名称

一级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

100

200

300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

80%

70%

60%

退休职工报销比例

85%

75%

65%

2. 职工医保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待遇

参保职工因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慢性病门诊发生的费用,可及时享受职工医

疗保险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待遇,报销比例如下:

参保人员类型

济宁市内住院

异地就医备案·住院

定点医疗机构类别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在职人员

一级医疗机构

300

90%

90%

80%

二级医疗机构

500

85%

85%

75%

三级医疗机构

600

85%

85%

75%

退休职工

报销比例提高 5%

 

 

人员类别

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费用)

乙类病种

甲类病种报销比例

不分医院级别

不分医院级别

参保职工

75%

85%

备注

支付标准:纳入统筹的医疗费用,1000 元以上的部分(全年累计,按比例进行报销,进

入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为 90%

3.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一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娩的医疗费定额标准分别为 2600 元、3600 元和 4500 /人次;孕期检

查医疗费定额标准为 1000 /人次;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医疗费定额标准为 180 /人次;流产术、引产术和绝育手术费定额标准为 500/人次。流产术、引产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标准分别为 500 元、1600 元:保胎医疗费新生儿出生以后和分娩费用一起报销按定额报销。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符合政策的的生育,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 50%享受生育补助金。2018  7 月以后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为 98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剖腹产增加 15

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2018  7

1 日前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生育津贴按原标准发放。

(二)连续交满 12 个月生育保险的企业在职女职工可携带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出生证明、出院记录、社保卡和《济宁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承诺书》到县级医院医保服务站或县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申领。

 

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人员取消门诊定点签约,在市内一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实行即时结算。一年可报销300元。

人员类别

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

(政策范围内费用)

封顶线

(元)

参保居民

定点乡镇卫生院

已家庭医生签约

未家庭医生签约

300

定点村卫生室

60%

50%

2. 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机制

参保人在县内定点医院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报销,纳入统筹范围的费用报销 70%,一个年度内最

高支付支付 300 元,合并两种疾病或糖尿病应用胰岛素治疗的最高支付 600 元。两病门诊用药和门诊慢性病不可同时享受。


3. 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待遇

参保居民因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发生的费用,可及时享受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和

门诊慢性病待遇。

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参保人员类型

济宁市内住院

异地就医备案·住院

定点医疗机构类别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成年人

一级医疗机构

100

85%

85%

75%

二级医疗机构

400

75%

75%

65%

三级医疗机构

800

60%

60%

50%

未成年人报销比例提高 5%,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 15 万元

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病种类别

报销比例

封顶线

甲类

70%,不分医院级别

15 万元

 

乙类

一级医疗机构

65%

 

6000

二级医疗机构

55%

三级医疗机构

45%

起付线 500 元(中医医疗机构 400 元),尿毒症、血友病、重度精神障碍无起付线

 

4. 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经基本医疗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超过起付线以上费用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人员类别

起付线(全年累计)

分段

报销比例

封顶线

 

一般人群

 

12000

1.2-10

60%

 

40 万元

10-20 万元

65%

20-30 万元

70%

30 万元以上

75%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

 

6000 

6000-10 万元

65%

 

10-20 万元

70%

20-30 万元

75%

30 万元以上

80%

 

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在医院报销时一并结算。

 

三、长期护理保险待遇1.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造成生活不能自理,预期持续卧床3个月以上,病情基本稳定, 依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的《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护理保险待遇。

2.护理服务形式。

医疗专护:指长护医疗机构设置医疗专护病房为参保人员长期提供24小时连续护理服务。

机构护理:指长护护理机构为参保人员长期提供24小时连续护理服务。

居家护理:指长护服务机构安排专人到参保人员家中或指定地点提供护理服务。3.待遇标准。

 

护理类型

医疗专护

 

机构护理

 

居家护理

一级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疗机构

职工比例

90%

85%

80%

85%

90%

居民比例

75%

70%

65%

70%

30/

 

4.申请方式。

申请享受长护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家属携带相关病历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向定点长护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和《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自评表》,定点机构组织医疗专家进行现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