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运河实验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有关“双减”政策要求,以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一二年级考试制度
根据“双减”政策要求,一、二年级不再进行纸笔考试,各年级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年级实际情况的考核内容。
考核范围: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体育、美术、音乐等诸学科。
考核形式:游园通关
评价等级:星级评价,一至五颗星。
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掌握情况得出相应等级并颁发游园通关卡。
二、三—五年级考试制度
考核范围:语文、数学、英语学科
考核形式:纸笔考试(80%)+日常表现(20%)
评价等级:优秀、良好、及格、待及格。
考核内容:本学期所学内容及相关拓展内容。
考试管理
1.改革考试形式,实行考试考查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严格压减考试次数。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3.听从监考老师的指导,严肃认真参加考试。
4.考前准备充分,按时进入试场,按规定入座,迟到半小时者取消考试资格。
5.进入试场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条等。
6.答卷前,必须先在试卷指定的位置正确清楚地写上班级、姓名等。答卷字迹清楚,用蓝黑色钢笔书写。
7.卷面不清,可举手询问,不得私下谈论、喧哗。
8.考试进行半小时后方可交卷,交卷后应远离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和交谈。考试终场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有秩序地离开考场,一律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9.端正考试态度,诚实、守纪,不搞任何形式的舞弊,努力考出最佳水平。
10.如有违反考试规则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批评,扣分、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11.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即优秀、良好、及格、待及格。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12.考试后要认真进行自我分析,总结学习中的经验与不足,并修订好下阶段的学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