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第三实验小学2025年秋季招生简章
微山县第三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建设路校区
2025年招生入学简章
为切实做好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落实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微教体字〔2025〕1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微山县第三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建设路校区2025年招生入学简章。
一、招生范围
依据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微教体字〔2025〕16号)文件三实小集团建设路校区的招生范围为:
第三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外,戚城街以西,微矿路以南,城后路以北,及戚城街以西,老运河以东,奎文路以北,城后路以南。含大刘庄村、曹庄村及夏镇街道纸坊前村、纸坊后村、西寨村、朱道沟村、石坝村、童庄村、黄庄村、翁楼村、大官口村、小官口村。(因划片区域调整,招生范围以外,家庭内已有学生在建设路校区就读,又有孩子有入学需求的,可到建设路校区报名)。
二、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年满 6 周岁(2019 年 8 月 31 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户籍规定
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
城区户籍是指户籍属夏镇街道第一派出所、夏镇街道第二派出所、微山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三)房产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房管、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类或商住一体,下同),以实际居住为准。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 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济宁人才金政 20 条》《济宁市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及时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提供服务,简化办理流程,积极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三、学位类型
根据学生和监护人等人员的相关户籍、住房等情况将城区新 生学位类型分为6类:
学位类型 1:城区户籍,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有自有房产,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均在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
学位类型 2:城区户籍,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父母及本人在城区均无自有住房,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内学校就近入学,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及本人城区无房证明等。
学位类型 3: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的自有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但自有房产在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
学位类型 4: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父母及本人均无自有房产且实际 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祖孙三代同户的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 证明、适龄儿童父母及本人城区内无房证明等。
学位类型 5: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在城区有自有房产。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
学位类型 6: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城区户籍、随迁人员子女。家长需提供父母一方在城区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社保卡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一方在城区的居住证和服务区内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等。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至2025年7月31日要满一年以上。非城区户籍但户籍属于济宁市内的,不需要办理“山东省居住证”。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保障政策。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烈士证或现役军人证或高层次人才证明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时间:8月1日--8月10日
2.网上报名方式:
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需要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用手机或 者 Pad(平板)在“手机应用(平板应用)”里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注册后完成L4 等级认证;进入爱山东 APP,搜索【义务教育招生】,点击进入;当前市选择【济宁市】,当前区/县选 择【微山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 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招生平台,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由于“爱山东”APP 仅支持手机或 Pad 安装,所以只能用手机或 pad 下载安装后报名,不能用电脑报名。
(二)现场审核:
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可于8月1日下午2:00之后,到三实小集团建设路校区领取现场审核顺序号,随到随取。
1.现场审核时间:8月2日--8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00
2.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
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凭领取的顺序号到学校现场审核,需携带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房产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各学位类型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等材料。
除以上材料外,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还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3.现场审核流程:
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凭领取的顺序号在规定期间内到校审核。进校后,到信息登记室等候并填写《2025年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再到资格审核室审核材料。
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的现场审核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装到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封皮写清学生姓名、联系电话及材料名称。
五、录取办法说明
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申请学校的排序依次录取。学位类型1、3、4、5、6以房屋所有权证办证日期或正式租赁证办证日期为准进行排序,当出现房产证或租赁证办证日期一致时,城区户籍以落户城区日期为准进行排序,非城区户籍以来我县城区务工或经商时间为准进行排序(以入社保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准);学位类型2以落户我县城区日期为准进行排序。学校经过初审--确认材料属实--上门家访后,对情况属实学生进行排序,并按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微山县第三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在单校划片的基础上进行联合划片。当单校划片招生依次录取的某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本校招生计划时,采取相对就近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将这部分学生调剂到联合划片中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其它校区就读。
在所交证件经核验真实后,确认符合入学条件的,通过招生平台上传预招学生相关资料,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复核,经复核合格后,以校门口公示、网上发布等形式公布学生录取情况。
六、温馨提示
1.户籍规定
本意见所指城区户籍是指户籍属夏镇街道第一派出所、夏镇街道第二派出所、微山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2.房产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房管、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类或商住一体,下同),以实际居住为准。
3.凡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校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4.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要立即回施教范围内学校报名,由片区内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登记,并由学校在网上补录信息。
5.未按规定时间到校区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报名咨询电话:
庄老师:19053766815
赵老师:19053766515
咨询时间:8:30--12:00 14:00--18:00
微山县第三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建设路校区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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