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90W/2025-029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成文日期 2025-07-3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34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以企业见习为纽带,构建技工学校与企业协同育人新模式>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5-07-31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企业见习为纽带,构建技工学校与企业协同育人新模式》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人社局积极推动技工教育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以企业实习为纽带,持续深化技工学校与企业协同育人机制,着力培养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

一、依规科学组织实习工作

会同市教育局印发《济宁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推动全市技工院校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确保学生实习管理更加规范。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岗位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指导技工院校制定《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制度》,专门设立就业实习领导小组,学生岗位实习由学校统一组织,分管领导统一协调,并由招生就业、教务、学生管理等部门和系部全面负责学生岗位实习(就业)工作。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习方案,合理安排学生认知实习和顶岗实习时间,顶岗实习一般在最后一学年组织。加强实习全程管理,学生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报告,学校负责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

二、构建校企实习实训共建共享机制

提请市政府出台支持政策,对接纳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的规模以上企业予以一定奖励,用于实习实训成本补贴,近年来已为相关企业兑现补贴60余万元。督促学校在组织学生实习前,认真落实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签订实习协议的规定,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以“订单培养”为实习工作核心牵引,招生前即与合作企业签订人才培养协议,明确岗位需求、技能标准、培养规模及录用意向,确保实习目标清晰、岗位适配度高,使实习过程成为未来就业的深度磨合阶段。建立校企专家“双向互派”机制,双方共享优质教师、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定期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企业技术专家担任集团“实训教授”,让学生在学校即可掌握企业一线先进实用技术。校企联合打造实习实训平台,把生产任务带进课堂,学生在校园内进行生产操作实践,促进了理论教学与实习实训的有机结合,学生毕业即可直接上岗工作。

三、完善校企合作育人体系

推行“双导师”制度,校企双方为每位实习生配备学校专业教师与企业技能人才作为“双导师”。校内导师侧重实习过程管理、理论指导与职业发展规划;企业导师负责岗位技能传授、安全规范督导、工作绩效评价与企业文化融入,双方共同开展技术研发与教学研讨。学生实训环节采用项目式教学,将企业真实生产项目、技术攻关课题或典型工作任务引入课堂,分解为教学项目。学生在学校教师与企业导师“双导师”指导下,完成从项目分析、方案设计、加工制造到质量检验的全流程,在实践中掌握综合技能,培养职业素养与复杂问题解决能力。实习阶段直接承接企业项目,学生进入实习岗位后,深度参与企业正在运行的实际项目,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在真实生产压力与责任约束下锤炼技能,提升效率与质量意识。

四、切实保障学生实习权益和安全

指导技工院校坚持实地考察,对企业的资质、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评估后,择优选择实习单位,确保实习企业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条件完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督促学校会同实习企业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在实习过程中企业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的同时,要求学校专门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学生日常实习的情况,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享受实习期间待遇。加强实习前培训,使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熟悉各实习阶段的任务和要求,确保学生实习工作安全规范。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持续加强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实习在技工院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中的作用,推动技工学校与企业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协同育人格局,为制造强市建设提供坚实技能人才支撑。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7月31日

 

 

 

解决程度:(A)A.已经解决、B.列入计划解决、C.无法解决

签发人:蒋红星

联系人:甄倩

联系电话:296739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督查室或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