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夏镇街道爱国小学2025年秋季招生装简章
微山县夏镇街道爱国小学
2025年秋季招生简章
为切实做好2025年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微山县教体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微教体字〔2025〕16号)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爱国校区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2025年招收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商业街以西、镇中街以东、微矿路以南、奎文路以北。
三、新生学位类型及材料准备
根据学生和监护人等人员的相关户籍、住房等情况将城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 6 类:
学位类型1:城区户籍,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有自有房产,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均在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
学位类型2:城区户籍,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父母及本人在城区均无自有住房,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内学校就近入学,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及本人城区无房证明等。
学位类型3: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的自有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但自有房产在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
学位类型4: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父母及本人均无自有房产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祖孙三代同户的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及本人城区内无房证明等。
学位类型5: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在城区有自有房产。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
学位类型6: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城区户籍、随迁人员子女。家长需提供父母一方在城区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社保卡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一方在城区的居住证和服务区内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等。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至2025年7月 31日要满一年以上。非城区户籍但户籍属于济宁市内的,不需要办理“山东省居住证”。
以上各类型中,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还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 落实教育保障政策。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烈士证或现役军人证或高层次人才证明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现场确认需要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分别用档案袋装好,封面写清儿童姓名、联系电话。复印件不返。)
四、招生时间、地点
1.网上报名:8月1日——8月10日
2.网上初审:8月1日——8月10日
3.现场确认:8月2日——8月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备注:因特殊情况未在2-4日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在5-10日进行现场确认。)
4.现场确认地点:教学楼一楼西
五、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
8月1日至8月10日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需要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用手机或者 Pad(平板)在“手机应用(平板应用)”里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注册后完成 L4 等级认证;进入爱山东 APP,搜索【义务教育招生】,点击进入;当前市选择【济宁市】,当前区/县选择【微山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招生平台,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由于“爱山东”APP 仅支持手机或 Pad 安装,所以只能用手机或 pad 下载安装后报名,不能用电脑报名。
报名后学校组织初审,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建议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填报,以避免拥挤。
2.网上初审:8月1日——8月10日
3.现场确认: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通知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提报材料同第三项要求。
时间 | 学位类型 |
8月2日 | 学位类型1、学位类型2 |
8月3日 | 学位类型3、学位类型4 |
8月4日 | 学位类型5、学位类型6 |
(备注:因特殊情况未在2-4日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在5-10日进行现场确认。)
4.公示:录取结果在校门口公示或通过平台、短信等形式反馈。
5.招生录取说明
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申请学校的排序依次录取。学位类型1、3、4、5、6以住宅房产证办证日期或正式租赁证办证日期为准进行排序,当出现房产证或租赁证办证日期一致时,城区户籍以落户城区日期为准进行排序,非城区户籍以来我县城区务工或经商时间为准进行排序(以入社保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准);学位类型2以落户我县城区日期为准进行排序。学校经过初审——到各职能部门确认材料属实——上门家访后,对情况属实学生进行排序,并按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优抚对象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
六、温馨提示:
1.户籍规定
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
本意见所指城区户籍是指户籍属夏镇第一派出所、夏镇第二派出所、微山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2.房产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房管、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下同),以实际居住为准。
3.凡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校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4.报名咨询时间:7月31日-8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5.咨询电话:14763795020 潘老师
微山县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爱国校区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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