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2025年邹城市第一实验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0号)要求,结合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以及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25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科学合理划分招生范围,实行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范围及入学资格,加强学校、社区(村)、家庭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切实宣传好、执行好招生政策。
(三)坚持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以学生户籍、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为主要依据,确定就读学校。严格审核学生入学的相关证明材料,层层落实责任,杜绝弄虚作假。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公示,确保2025年本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学校成立2025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李庆佺(校长)
副组长:杜波
组 员:吴庆红、刘会、靳伟佳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 长:李建芳 (副校长)
组 员:岳峰、时莉莉
3.学校根据教体局的要求,按招生工作的进程,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校公众号以及班级群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4.根据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细化安排信息登记流程,配足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5.按教体局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8月下旬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并采集信息。
四、招生条件
1.年龄规定。按照《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规定,2025 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 6 周岁(2019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含 8 月 31 日)的适龄儿童。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要提供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教办或街道教育科审核,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者应重新申请。
2.户籍规定。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规定,我市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入学。新迁户口有效时间为报名结束之前。
3.房产规定。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划片入学。房产为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的有效房产 ( 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的购房合同为准,用途为住宅,交房时间截至到2025年12月31日,下同)。
五、招生范围
北由平阳西路向东,至峄山中路向南,至过街棚街、人祖庙街、房家窑前街向西至铁路,至西南坝街向东向北,至岗山中路向北的城区范围。
沿亚圣府街向西,沿铁路向北,至房家窑前街、人祖庙街、过街棚街向东,至峄山路向南,至崇文巷向北,至庙后胡同向西,至亚圣路向南,至亚圣府街为市孟子小学和市第一实验小学的公共招生区域。
六、报名时间及招生程序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0日至14日。
2.招生程序
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网上提交申请,学校组织审核。
3.现场审核
家长通过“爱山东”APP完成信息填报,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网上填报信息经大数据比对未通过的,我校会及时通知适龄儿童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邹城市第一实验小学北二楼教导处进行现场审核。
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间8月11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七、需提供材料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下同);(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
3.学校招生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 (1)居住证; (2)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 (与居住证持有人为同一人,签署日期截至 2024 年 8月31日前有效);(3)户口簿。
5.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 (1)居住证;(2)工商营业执照(与居住证持有人为同一人,签发日期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有效); (3)户口簿。
6.优抚对象人员子女: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对应类别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不能捋清亲子关系的,建议网上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爱山东”APP与相关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凡弄虚作假的,将影响孩子报名,家长一定要如实填报信息。
八、报名地点
家长使用网络和手机不方便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邹城市第一实验小学北二楼教导处,由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协助家长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建议家长理性对待,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登录“爱山东”APP进行信息填报,以避免网络拥堵。
(学校协助办理报名时间为8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九、招生计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规定,按照“应收尽收”原则,2025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十、招生咨询电话
吴老师:13305477595
刘老师:15106768799
靳老师:18369811268
十一、加强管理
1.依据上级相关政策精神,深入细致的做好招生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认真做好咨询接待工作,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3.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统一工作日程,并积极向社会、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的招生政策。
十二、救济途径:
学生及学生家长对本招生信息有异议需要进行救济,可向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联系电话:0537-5211897。
邹城市第一实验小学
2025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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