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特殊教育学校2025年-2026年第一学期教学活动安排
一、教学计划与总结(5 分)
评价要求:学期初,教师需依据课程标准拟定所任学科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与任务;学期末,对照计划完成情况撰写教学工作总结,班主任额外需提交班务工作总结。所有计划与总结须及时上传至学校指定钉钉群。
评分标准:
计划或总结未按要求上传,每项扣除 2.5 分;
任教多学科的教师,若教学计划上传不全,每缺一门学科扣除 0.5 分。
负责人员:由黄扬老师负责材料收集、核对与分数统计。
二、备课与听课(20 分)
备课评价(10 分):
要求:教师需认真备课并书写教案,教案内容须符合学校新课改基本要求(如体现学生主体地位、融入分层教学等)。
评分标准:学期末核查教案,课时数量达标(按学校规定课时量)即得 10 分;课时量不足,每少 1 课时扣除 0.2 分,扣完为止。
听课评价(10 分):
要求:教师需积极参与听课活动,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任务,听课记录需包含课堂分析与反思,并将听课现场照片上传至 “送教工作群” 备案。
评分标准:学期内听课满 20 节,且资料齐全,即得 10 分;未达 20 节或资料不全,按比例扣分(每少 1 节扣 0.5 分)。
三、学校大讲堂(25 分)
评价要求:教务处每月组织 1 次全体教师大讲堂活动,宣讲主题围绕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技能提升、教育政策解读等方向,宣讲者需提前准备报告课件或相关资料,并上传至学校钉钉群供教师学习。
评分标准:
担任当期大讲堂宣讲者,完成宣讲任务后直接赋 25 分;
非宣讲教师需按时参加学习活动,每缺席 1 次扣除 5 分,扣完为止;
因事请假未参与的教师,需在活动结束后 3 日内学习群内共享资料,并提交学习心得(不少于 300 字),否则按缺席处理。
负责人员:由刘婧老师负责活动考勤、资料收集与分数统计。
四、课题研究(30 分)
评价要求:课题研究不区分级别,涵盖本学期新申报课题及以往未结题的在研课题,教师需按课题研究计划推进相关工作(如资料收集、数据调研、报告撰写等)。
评分标准:
新申报课题:立项后,课题主持人赋 30 分,课题参与者(需在立项材料中明确署名)赋 28 分;
在研课题:按当前课题分工,主持人赋 30 分,参与者赋 28 分;
注意事项:同一教师若参与多个课题,仅按得分最高的一项赋分,不重复累积。
佐证材料:教师需提交课题立项通知书、研究任务分工表等材料,由教务处存档核查。
五、研讨课活动(15 分)
评价要求:学校定期开展校内研讨课活动,教务处提前公布活动安排(含授课教师、课题、时间、地点),并对每节研讨课进行全程录制;采用 “名誉评委打分制”,每月完成一次评分。
评分标准:
参与要求:教师需按时参与研讨课听课、评课环节,参与者基础得 10 分,未参与者不加分;
优质课评选:固定评委(如学校骨干教师、教研组长)打分占比 50%,随机评委(从非授课年级教师中随机抽取)打分占比 50%,综合得分排名前 30% 的课例评为 “校级优质课”,授课教师额外加 5 分(总得分 15 分);
荣誉关联:获评 “校级优质课” 的教师,在年终考核中按 “校级荣誉” 标准额外加分。
负责部门:由教务处统筹活动组织、评分统计及荣誉认定。
六、送教上门(3 分)
评价要求:教师需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提供 “送教上门” 服务,每次服务后需拍摄现场照片(含教师、学生及教学场景),上传至 “送教工作群”,并按要求整理服务档案(含教案、学情记录、家长签字表等)。
评分标准:
按要求完成全学期送教任务,且资料齐全、规范,赋 3 分;
未完成规定送教次数,或资料缺失、不规范,按比例扣分(每缺 1 次服务扣 0.5 分,资料问题每次扣 0.3 分),扣完为止。
核查方式:由教务处联合德育处定期核查送教资料及群内照片记录。
七、大家访(2 分)
评价要求:教师需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部署,完成学期内规定的家访任务(含线上、线下两种形式),家访内容需围绕学生学情、家庭教育指导、政策宣传等;每次家访后需及时上传相关资料(如家访记录表、沟通截图、现场照片等)至学校指定平台(钉钉群或校本管理系统),并整理归档。
评分标准:
完成全学期家访任务,且资料完整、符合要求,赋 2 分;
未完成规定家访次数,或资料未及时上传、缺失,按比例扣分(每缺 1 次家访扣 0.3 分,资料问题每次扣 0.2 分),扣完为止。
负责部门:由德育处牵头,联合各年级组进行任务核查与分数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