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第5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山东省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等要求,我市已完成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第5项整改任务(原泗水县造纸厂历史遗留固废问题)。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3年10月现场调查发现,原泗水县造纸厂将污水处理站污泥、造纸白泥等工业固体废物违法填埋在金庄镇官园村泗河南岸,填埋面积约54亩,河岸边坡已有大量碱性晶体析出,并有棕色液体渗出流入泗河。取样监测显示,渗出液pH值呈碱性,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2500毫克/升、53.4毫克/升。
二、整改目标
完成填埋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和填埋场地综合整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整改措施
1.2023年11月,已对堆场进行封闭管理,对渗滤液流入泗河的区域进行了物理隔离,开挖防渗导流槽及收集池,收集的渗滤液转运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2024年6月底前,完成现场物探调查;9月底前,完成填埋物固体废物性质鉴定和填埋场地风险评估;11月底前,完成填埋固体废物处置及填埋场地综合整治方案编制。
3.2025年3月底前,完成固体废物清运工作,清运过程中做好填埋物固体废物性质补充鉴定和环境安全防护;6月底前,完成填埋场地综合整治;9月底前,完成填埋场地生态环境修复效果评估。
4.举一反三,对全市范围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填埋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泗水县对固废填埋场实施了封闭管理,针对渗滤液可能流入泗河的区域设置物理隔离,同步开挖防渗导流槽与收集池,累计收集2830立方米渗滤液,并转运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通过物探调查,查明填埋物主要为白泥、污泥、炉渣及灰渣。经检测,填埋物不具备腐蚀性和浸出毒性,不含毒性物质,不属于危险废物。环境状况调查显示,填埋区域未对周边地下水、地表水及土壤环境质量造成影响。在此基础上,泗水县制定了填埋固废清挖处置和生态修复方案。
3.泗水县对180亩固废填埋区域(问题清单指出的54亩和周边自主排查发现的126亩)实施清挖,共清理处置固废136.92万方,其中0.08万方由专业固废处置单位无害化处理,其余136.84万方运至新建填埋场规范填埋。原填埋区域已完成复垦(以湿地为主),经修复效果评估,固废清挖完全,周边土壤和地表水无污染。
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举一反三排查,先后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行动和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其中,调查核实上级交办的9个疑似问题点位和152个信访举报问题,自主排查发现702个问题点位,查实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验收销号情况
我市承担的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原泗水造纸厂历史遗留固废问题)已整改完成,于2025年10月15日进行自我验收,于2025年11月18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销号验收(鲁环便函〔2025〕1709号)。2025年12月2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出具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整改任务验收销号评估意见》(〔2025〕13号),反馈我市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第5项整改任务达到销号标准,可以开展后续销号公示等工作。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7日,联系方式:0537-2316836,jnhbwfyjk@126.com。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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