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第四季度缴存、提取、贷款、财务以及风险状况运行分析

发布日期:2026-01-15 信息来源: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建金综函〔2018〕186号)文件规定,现将济宁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第四季度运行情况分析如下: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第四季度,新开户职工10264人,缴存额31.85亿元,缴存总额1310.20亿元,缴存余额483.39亿元。其中,异地转入1050笔2125.84万元。

(二)提取:2025年第四季度,提取额20.25亿元,提取总额826.80亿元,提取率63.58%。其中,异地转出517笔930.93万元。

(三)贷款:2025年第四季度,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10笔13.29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26万笔亿761.99元,贷款余额319.56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66.11%。其中,异地贷款发放465笔2.1亿元。

(四)收支:2025年第四季度,业务收入37143.18万元,业务支出20537.24万元,增值收益16605.94万元。

二、业务运行特点

(一)缴存:2025年第四季度,实缴职工人数652687人,实缴金额318518.22万元。

1.按缴存单位性质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占45.80%和55.45%,国有企业分别占19.52%和28.95%,城镇集体企业分别占1.10%和0.45%,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占1.50%和0.5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分别占24.07%和10.1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分别占1.69%和0.82%,其他分别占6.32%和3.71%。

2.按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分别占32.70%和8.16%,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含)-1倍的分别占29.48%和24.38%,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含)-2倍的分别占30.86%和47.44%,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含)-3倍的分别占5.34%和14.32%,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分别占1.62%和5.70%。

3.按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含单位配缴部分)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月缴存额1000元以下的分别占33.52%和9.16%,1000(含)-2000元的分别占32.96%和28.86%,2000(含)-3000元的分别占20.58%和29.30%,3000(含)-4000元以上的分别占7.01%和14.46%,4000(含)-5000元以上的分别占3.12%和8.40%,5000元(含)以上的分别占2.81%和9.82%。

4.按缴存比例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缴存比例为12%的分别占63.30%和86.86%,缴存比例为10%-11%的分别6.51%和4.63%,缴存比例10%以下的分别占30.19%和8.51%。

(二)提取:2025年第四季度,152775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02502.37万元。

5.按提取用途分类:住房消费提取占74.1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3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5.32%,租赁住房占3.52%,其他占0.0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5.8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9.9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63%,其他占1.28%)。

6.提取率为63.58%,同比减少12.56%。

归集、提取业务运行特点:2025年第四季度,全市实缴单位11623家,实缴职工652687人,新增开户单位315家,新增缴存职工10264人,实缴金额为318518.22万元。本季度,按照全市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分类进行分析,月缴存额在1000元以下的缴存职工人数占比达33.52%,但实缴金额占比少,仅占9.16%,可见缴存主体仍以中、低收入职工为主力军,但这部分人群资金实缴额占有份额不高。

据统计,第四季度共提取住房公积金202502.37万元,提取额较上年度同期减少8.09%,占当期缴存额的63.58%。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为150244.68万元,占当期提取总额的74.19%,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为主,占住房消费类提取额的74.57%。

(三)贷款:2025年第四季度,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10笔13.29亿元。

7.按主借款人单位性质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国家机关的分别占4.43%和4.69%,事业单位的分别占38.63%和41.54%,国有企业的分别占15.57%和16.76%,城镇集体企业的分别占0.85%和0.73%,外商投资企业的分别占0.92%和0.68%,城镇私营企业的分别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分别占17.01%和14.60%,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别占1.13%和0.8%,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分别占4.20%和4.10%,其他的分别占17.26%和16.00%。

8.按购房面积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90㎡(含)以下的分别占4.91%和3.27%,90-140㎡(含)的分别占74.13%和70.99%,144㎡以上的分别占20.96%和25.74%。

9.按主借款人月缴存基数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分别占11.33%和7.77%,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含)-1倍的分别占21.81%和20.38%,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含)-2倍的分别占51.55%和53.23%,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含)-3倍的分别占9.67%和11.49%,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分别占5.64%和7.13%。

10.按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首次的分别占86.42%和84.18%,二次的分别占13.58%和15.82%。

11.按贷款用途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占67.42%和70.83%,二手房的分别占32.58%和29.17%。

12.按贷款类型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纯公积金贷款的分别占98.41%和98.86%,组合贷款的分别占1.59%和1.14%。

贷款业务运行特点:2025年第四季度,贷款发放量较上一季度稍有下降,但属于正常波动,全年整体放款量较去年同比上浮较大,下一季度将继续合理安排计划,在防范资金风险的基础上保障贷款需求。

从借款人单位性质来看,除机关事业单位之外,国有企业及城镇私营企业贷款笔数占比相对较高。从购房面积来看,购房面积在90-144㎡(含)最多,受房源供给影响,借款人购买面积在90-144㎡(含)的房屋居多。

从借款人缴存基数来看,贷款主要支持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居多,发放笔数和金额占比分别为86.42%和84.18%。

三、重点关注问题

1.贷款资产质量:

截止到2025年第四季度末,全市逾期笔数73笔,其中逾期3(含)-6(不含)期的贷款笔数为66笔,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笔数为7笔。

下一步逾期防控措施:本季度逾期贷款有所下降,整体风险可控,但部分分支机构逾期率持续攀升,需高度警惕。各分支机构要充分认清当前逾期催收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原则,结合逾期催收台账,加强日常跟踪监测,积极主动靠前开展工作,力争逾期风险态势不出现反弹。

2.资金运行管理:

2025年第四季度,全市公积金提取率63.58%,较上一年同期减少了9.13个百分点;个贷率66.11%,较上一年同期减少了4.81个百分点。下一季度将迎来全年业务高峰期,提取量将会大幅增加,当前及以后的一段时间是合理做好资金规划,充分保障资金需求,防范流动性风险。

3.缴存账户有效性:

2025年第四季度,我市缴存职工个人缴交情况稳定,从归集额来看,本季缴存额维持在平均水平;从归集单位数来看,实缴单位共11623家;从职工数来看,账户状态正常的个人账户有658651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个人账户有187181人,这是由于历史封存账户过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再进行缴存,并未办理提取销户所造成的。今后中心要加强对缴存单位的管理工作,及时清理封存账户。下一步措施:各分支机构要继续开展常态化管理机制,清理封存账户,引导线上转移及提取,保障账户资金规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