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2026-01-28 信息来源: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调整背景

为深入贯彻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起草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政策起草依据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等文件规定。

三、政策调整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政策调整必要性

一方面有利于激活住房消费潜力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另一方面有利于巩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政策调整可行性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专业性较强,覆盖面广,关系到广大缴存的利益,中心已针对调整事项向省厅沟通对省内其他地市相关贷款政策进行了全面调研。本次调整借鉴了住房公积金优秀行业经验,认为政策调整完全可行。

四、印发及实施日期情况说明

本次政策调整内容涉及广大缴存人权益,为使新政尽快惠及广大缴存人,推动新政落地落实,因此,新政自印发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