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2项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6-11-02 信息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济宁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6项已完成整改,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全省重点区域散煤治理任务未按期完成。

二、整改目标

完成省定的散煤治理任务。

三、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整改措施

1.截至2021年10月全市实际完成清洁取暖建设15.33万户,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自2017年济宁市实施清洁取暖改造以来,到2021年已累计完成改造108.22万户。

2.2022年上半年,按照省统一部署,组织各县市区(功能区)对前期建设推进中因群众意愿改变等应改未改的,进行摸底核查建档。按照省下达的2022年清洁取暖建设计划,研究制定全市清洁取暖年度建设方案,强化清洁取暖能源保供,2022年采暖季前完成清洁取暖建设施工和调试验收。2022年年底前,全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基本实现应改尽改。2023年持续巩固治理成果,实现动态“清零”。

3.调整划定“禁燃区”范围。2020年10月28日,印发《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通告〔2020〕2号),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二)落实情况

1.重点区域清洁取暖建设户数完成情况。2021年全市实际完成清洁取暖建设15.33万户,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自2017年济宁市实施清洁取暖改造以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已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08.2187(约108.22)万户。

2.推进清洁取暖建设,实现传输通道城市农村应改尽改。2022年全市实际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14.82万户,任务完成率125%,列全省第三位,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建设施工和调试验收,具备供暖条件。2023年5月3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印发《2023年全省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鲁建城建字〔2023〕3号),下达济宁市新增城市(县城)清洁取暖面积250万平方米,无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任务。2023年6月2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清洁取暖有关工作的通知》(济建燃热字〔2023〕6号),明确2023年全市计划新增城市(县城)清洁取暖250万平方米,无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计划。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全市已完成新增城市(县城)清洁取暖409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

3.持续巩固清洁取暖改造治理成果。2023年以来,清洁取暖工作重心转向巩固提升,常态化开展排查,同步扩大城市集中供热覆盖面积。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清洁取暖问题排查整治,督促维保单位及时响应群众报修诉求,第一时间处置清洁取暖设备故障、损坏等问题;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强化农村燃气安全管理,专职安全员每年完成2轮气代煤用户入户安检,巡线巡检人员按规定频次开展巡线检漏,保障农村群众安全用气用暖。二是持续巩固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做好供热设施运维保障,统筹推进供热系统提质增效,不断提升供热保障能力与供热服务水平。三是组织开展“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通过发放明白纸、播放宣传短片、农村“大喇叭”等形式,宣传清洁取暖政策意义以及安全用气、用电取暖知识,引导群众规范使用清洁取暖设施设备,指导群众安全操作,持续培养群众清洁取暖良好习惯。

4.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及成果巩固。2020年以来,全市各县(市、区)结合清洁取暖改造进度,相继调整或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其中:2020年10月2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通告〔2020〕2号),将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划入禁燃区,自2020年11月15日起实施,原通告〔2015〕3号同时废止。同期,邹城市(4月24日调整)、微山县(12月4日划定)、鱼台县(11月10日调整)、嘉祥县(1月22日划定)、金乡县(10月14日调整)等县(市)相继完成禁燃区划定或调整。2021年,曲阜市(11月17日划定)、汶上县(9月17日划定)印发通告。2022年,梁山县(12月14日调整)、济宁经济开发区(10月9日调整)印发通告。2025年6月20日,泗水县划定禁燃区。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均已印发本辖区禁燃区通告,为散煤治理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和执法支撑。

四、销号验收情况

2026年10月16日,省生态环境厅反馈《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整改任务的销号验收意见》,济宁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6项整改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2日- 11月12日(10个工作日)

电话:0537-2316955

邮箱:jnhbjwfk@ji.shandong.cn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