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2026年度第1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3 信息来源:济宁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工作汇报、作出批示,要求各单位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推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审计整改督促责任,第一时间向12个部门单位、5个市属国有企业发出《关于推动审计项目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通知》,督促被审计单位在整改期限内抓好整改。市政府督查室将重要整改事项纳入重点工作督办台账,跟踪调度整改工作进展,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市财政局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全力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0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问题26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分阶段整改问题18个,3个已完成整改;持续整改问题16个,2个已完成整改,14个均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60个问题涉及整改金额共计21.72亿元,其中促进增收节支4.21亿元,加快拨付使用5.2亿元,诉讼等司法途径整改3.6亿元,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等8.71亿元,推动出台完善制度40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精准度需进一步加强

(1)部分预算资金未细化到预算部门单位问题。市财政局牵头起草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市级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济政办〔2025〕25号),结合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具备条件的支出全部细化到预算部门单位。

(2)部分项目预算调剂比例较高问题。市财政局起草《济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经批准的预算执行,各业务主管部门不得随意调剂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用途和级次。确需调剂的,应由业务主管部门提供预算调剂项目资金依据及相关资料,按照新增支出事项办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2.部分专项资金未有效发挥效益

(1)部分专项资金指标超期下达问题。市财政局印发《济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济财发〔2025〕1号),要求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专项资金细化安排建议。

(2)部分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问题。一是市财政局及时将问题反馈相关部门单位,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制定资金使用方案,结合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情况进行支付。二是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重点领域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济财发〔2025〕2号),要求各县(市、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重点领域资金支付进度,对连续两个月支付进度较慢的县(市、区),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级主管部门联合下发《催办通知书》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省、市技改资金支付进度的督导函》,加大对地方落实技改奖补资金跟踪督办力度。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效需提升问题。一是修订完善《济宁市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济财绩〔2025〕4号),强化绩效目标刚性约束。二是修订完善《济宁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济财绩〔2025〕2号),要求加强自评结果的分析、应用。三是修订完善《济宁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引》,指导部门单位开展核心绩效指标梳理工作,切实发挥绩效目标导向作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缴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陆续发送《关于督促上缴欠缴国有资本收益的函》,督促制定收益补缴计划,截至10月30日,已足额收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1个单位将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编入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1个单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将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执行。

2.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1个单位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公车平台用车管理制度,并将超标准报销补助费用全部收回;1个单位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总额列支;1个单位举办财务专题培训,将预算支出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纳入培训范围。

3.日常工作管理不到位问题。1个单位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编制资金内控流程,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4.部分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1个单位修订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已收回风险保障金。

5.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问题。1个单位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及绩效评价制度,强化支出责任约束;1个单位通过完善服务系统预警功能,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1个单位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修改完善绩效目标。

(三)重大政策落实和重大风险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两重”建设、“两新”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1)未及时下达国债资金问题。2025年设备更新项目资金已分配到主管部门单位。

(2)“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仍需完善问题。1个单位在制订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时,更改限制条件。

2.普惠托育政策落实情况

(1)托育前期工作有待加强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央预算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相关资金分配比例的通知》,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托育机构减负补助标准,对乡村“安心托”项目资金分配比例提出建议;结合实际需求,优化调整托位配置。目前,全市优化调整托位2000个,托位总数4.2万个,千人托位数5.1个。

(2)托育服务管理体制仍需完善问题。召开全市托育服务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地方摸清托育服务现状,结合实际需求,优化调整托位配置;安排专人定期督促培训进度,2025年全市完成托育从业人员培训3097人。

(3)托育资金使用效益有待加强问题。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剩余资金已全部下达至各县(市、区)。

(4)线上托育管理智慧平台建设进度缓慢问题。完成平台搭建与操作培训,目前已投入使用。

3.部分投资项目运营监督有待加强问题。市财政局印发《济宁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济财金〔2025〕37号),进一步强化投资资金监管,防范基金运营风险。1家国有企业出台《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实现对资金流动有效动态监控与风险阻断。

4.产业园区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未及时开工或建设缓慢问题。目前,1个项目已完工;1个项目已产生实物工作量;4个项目已恢复施工;3个项目办理了前期手续;3个项目新施工方即将开工建设;9个项目已督促加快建设进度。

(2)项目收益未达预期问题。印发《关于加强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加快项目运营,抓好项目收益收缴工作,督促8个项目单位加大项目运营力度并制定相应整改计划。

(四)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科技专项资金

(1)135万元未发挥效益问题。2项专项资金已拨付至申请单位,截至审计日,申请单位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省级及市级支持经费支出工作。

(2)业务主管部门未建立市级创新领军人才扶持经费、海外高层次人才站的监测监管机制问题。已出台《济宁市创新领军人才集聚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济科字〔2025〕11号),对济宁市创新领军人才集聚计划实施全过程监管;下发《关于做好济宁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站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项目实质性监督管理。

2.水利专项资金

业务主管部门分配省级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资金时,分配额与任务内容、任务数量等不匹配问题。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考虑因素法测算资金分配,充分发挥上级资金效益。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主城区有102个建设项目未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问题。1个单位已制定《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欠征问题的整改方案》,通过政策宣传、上门催缴、启动法律追缴程序等方式,开展销号式清缴行动。目前,已完成征收整改项目26个并征收配套费,其他项目已全部进入法律追缴程序。

(2)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及时,184个建设项目缴费时间晚于项目单位承诺缴费时间问题。1个单位与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联合印发《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取消配套费缴纳承诺制规定,并在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时把关项目是否缴纳配套费。

(3)比对施工许可证发放信息不充分,漏征2家公司的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问题。已按催缴程序向2家公司下达有关催缴行政文书,目前1家公司已足额缴纳。

(五)市级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1个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已批复,工程进入施工阶段。2个项目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1个项目已完成工程量80%。2个项目已制定整改计划,定期召开调度推进会。

(六)重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

(1)1家国有企业未有效盘活存量资产问题。已盘活2.41万平方米。

(2)1家国有企业欠收2处房产房租141.83万元问题。140万元房租欠款已收缴完毕,尚未收缴金额经法院调解,已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分期支付。

(3)1家企业对外股权投资存在损失风险问题。股权转让款及对应收益已全额收回,在后续股权收购项目中,对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均进行了详细审核,未再出现将资质进行评估的情况;修订出台《投资管理制度》《关于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见》,深度参与混改企业的生产经营并掌握财务状况;已印发2025年度股权投资后评价工作计划,将11个项目列入年内后评价计划,目前已完成10个后评价初稿的编制。

(4)出借资金部分本息未收回问题。1家企业对欠款进行催收,审计指出问题后收回本金;1家企业已制定整改计划,目前已收回部分借款利息。

(5)3家国有企业股权投资效益低问题。1家企业已针对7家控股企业分别制定详细整改计划;1家企业印发《关于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见》,对混改企业人员派驻进行规范,并更换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基金管理费下调;1家企业出台投资管理办法及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并修订完成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进一步强化股权投资的检查监督工作。

2.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底数不全问题。市财政局向9家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及14家资产未核减到位的部门单位下达整改函,督促各部门单位推进办理手续,目前8家单位已完成10.31万平方米房改房的账务核减。

(2)1家单位欠收房租135.48万元问题。市财政局向相关部门单位下达整改函,督促加大催缴力度,目前已收回部分房租。

3.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耕地保护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11个光伏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图斑已由所在县将同等数量质量的稳定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4处非粮化的永久基本农田已充分做好群众工作,其中,2处水浇地种植适宜农作物,2处水浇地已全部清理并根据时令天气完成秋种;1处非农化的永久基本农田已清理完毕并达到耕种条件,目前已收获1季玉米。已起草《关于征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更新成果意见建议的函》,申请将与2处因采矿塌陷、14处耕地坡度为5的永久基本农田同等数量质量的稳定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2)生态保护红线内存在开发性活动问题。29.65亩区域旅游与垂钓功能已彻底消除,并张拉隔离网。

(3)非法改变林地用途问题。21处用地情况均已调查核实,目前,4处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1处已清理堆放物,2处已进行行政处罚,4处已下达整改通知或发出移交函,7处已立案或调出山东省林地审核审批一张图,1处已由法院判决强制执行,1处已整理土地备案手续,1处正办理用地手续。

(4)企业取水情况监管不到位问题。1个单位向5个县(市、区)共15家企业下发《关于做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目前计量设施全部恢复正常在线,并收缴水资源税、对个别违规企业进行罚款。

三、下步工作打算

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持续加强对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对重点领域、重大政策措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将组织开展“回头看”,实现“当下改”与“长久立”,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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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丨济宁市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